(七)主的委任 書名:基督徒報(卷二)

 

十七節:『我一看見,就仆倒在祂腳前,像死了一樣。』

  不過轉身一看這位榮耀的主耶穌,就生出這樣的效力。這榮耀是非常的,那一個人的眼與身能當得起呢?約翰從前倚靠在主胸前,因著這榮耀、威嚴、能力和聖潔,竟然仆倒在祂腳前,像死了一樣。無奇,看見基督要來審判教會和世界,這樣的異象誰能當得起呢?如果約翰如此,則別人呢?不忠心的信徒?主的仇敵?願聖徒和罪人都知道將來審判的威嚴!

  其實,就是現在看見基督的人,都要像約翰一樣的仆倒。我們多是自看或看人,所以尚覺得自己的長處;我們如果看見了基督,就要見得我們自己的卑微下賤。當以賽亞未看見主耶穌之先,他宣傳神的信息,在第五章裡六次說人有禍。『當烏西雅王崩的那年,我見主坐在高高的寶座上;祂的衣裳垂下,遮滿聖殿。』(賽六1。)之後,他就在六章五節說,『禍哉!我滅亡了!因為我是嘴唇不潔的人,又住在嘴唇不潔的民中;又因我眼見大君王萬軍之耶和華。』

  當約伯遭難的時候,他對他的三友,辯證他自己的公義,以為他自己是完全的。後來,他看見了主,他就說,『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因此,我厭惡自己,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伯四二5~6。)

  但以理是聖經未曾題過他過失的一人;當他看見主之後,『便渾身無力,面貌失色,毫無氣力,…面伏在地沉睡了。』(但十8~9。)先知哈巴谷說,『我聽見耶和華的聲音,身體戰兢,嘴唇發顫,骨中朽爛;我在所立之處戰兢。』(哈三16。)

  我們若真看見了主的榮耀,主的聖潔-主的自己,我們就要像古昔聖徒一樣-深深厭惡自己,以為自己是最可惡的,是最大的仇敵。無論明顯或隱藏驕傲的發生,都是因為沒有見過基督。我們無論如何總不會自知。自省雖然有益,然而,自省究非完全的指引者。人心比萬物更詭詐,誰能知之?除主之外,就是自己也不知!我們若非在主的光中,安能見著自己的光。乃是當我們在主的面前察看自己的時候,才能看見我們自己的真相。自以為有者,自以為比人更強者,都是因著不自知阿!主在我們生命中所有的指引和安排,都是要我們看出我們自己的完全敗壞。我們何等難學得這功課!當我們失敗時,我們尚會謙卑一些;當我們充滿神的恩賜,作工成功時,好像很難承認自己是無用的!如果我們能時常看見主耶穌,不間斷的仆倒在主的腳前像死一樣,則是何等的美好!願主的榮耀和聖潔,足以叫我們恨惡我們的自己,自甘仆倒在地,將自己交與死,好叫主顯現在我們的生命裡。

  十七至十八節:『祂用右手按著我說,不要懼怕;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又是那存活的;我曾死過,現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遠遠;並且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

  主權能的右手,(但八17~18,十9~10,18,)和祂的話語,一同作工:『祂用右手按著我說,不要懼怕。』雖然祂是在榮耀裡,然而,祂的愛情尚在!福音裡的基督,在這一句話說出來!『不要懼怕,』何等的表明主的性質!

  這一本書所說的,乃是『耶和華大而可畏之日』裡面的事;當那日神要照著人的行為報應人,無論教會或世界,都要受審!然而,有一班的人,知道主耶穌是愛他們的,知道祂為他們流血,叫他們為祭司為君王,他們靈性的光景一如約翰然,他們就要不怕。從一方面看,我們知道主耶穌的血,已經洗淨我們,祂的恩是夠我們用的,我們現在已經得救,有永生了。從另一方面看,我們雖然已經保險得永生,然而在基督台前顯現時,我們若不忠心,就要慚愧,受虧損。所以無論如何,忠心事奉主總是穩妥的。我們與主中間,若沒有什麼隔開,則當你軟弱時,祂要加力給你;當你懼怕時,祂要安慰你。『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約壹四18。)主耶穌原是要顯現給我們看。然而,人像約翰一樣,覺得祂的威嚴,更甚於祂的恩慈,好像主越顯現,人越不敢親近一樣。所以祂在完全的愛裡,對這些人說,『不要懼怕。』這裡的問題,並不是我們是什麼,乃是祂是什麼;知道了祂,就要知道了自己。十字架已經估價了我們,但是,我們很難領受十字架所定規的。十字架也已經表明了主耶穌的性質,然而我們卻未能領略主的甘美。主在榮耀中一現,叫我們明白我們自己的軟弱,更看見主位格的偉大,這是就效力方面說的。但是,主的目的是要表明祂自己是什麼,所以祂說,『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又是那存活的;我曾死過,現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遠遠;並且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

  這是何等慰人的話!雖然基督是作審判者,顯出祂的威嚴;雖然聖徒們對祂所負的責任,是非常重大的;然而約翰聽見有話說,『不要懼怕。』何故?因為那首先、末後、存活的主耶穌,曾因著我們的緣故成人,死而復活了。祂『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四25。)『這樣,…我們就可以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因為祂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約壹四17。)祂已經勝過了撒但;死亡的毒鉤,陰間的權勢,都被祂銷除了;祂現在『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因為祂死而復活了,所以我們不要懼怕。

  惟獨主耶穌的死和復活,能叫我們坦然無懼站在祂的台前。我們藉著祂的代死和復活,得免永遠火湖的定罪;我們藉著祂的死和復活,得免審判台前的慚愧。我們要看,到底我們所恃的,是否主的死和復活;別的都要失敗。靈性強健的,預備完好的人,並非說他自己比人更進步,乃是他多倚靠,多支取主的死和復活。在這裡,我們又看見與主在祂的死和復活上聯合的必要。主得著祂權能的地位,是因著祂的死和復活,所以我們不能另抄別路。『我們若在祂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也要在祂復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羅六5。)我們向罪算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裡,算自己是活的。(羅六11。)用相信的心把自己聯合在主耶穌的死和復活裡,就成功了。我們死是向罪、向自己、向凡屬亞當和魔鬼的死。我們活是向神和祂一切的美德活。主耶穌已經成功了所有的救恩,(對罪人,或對聖徒,)我們用信心接受就得著了。

  祂『是首先的』:萬有的根源;祂『是末後的』:萬有的總結。神在以賽亞四十一章四節說,『我是首先的,也與末後的同在;』又在四十四章六節說,『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又在四十八章十二節說,『我是首先的,也是末後的。』首先與末後是神的名稱;這表明主耶穌的神位。祂在永世之前,也在永世之後。

  『又是那存活的』;主耶穌就是生命,(約一4,)祂是那絕對存活的。主耶穌在約翰福音所說,『生命也在我,』(十一25,)也是此意。祂的生命不是受造的,祂是自有永有者。祂是生命的源頭。

  『我曾死過』:不是為自己的罪,(因為想祂有罪的思念,已經是罪了,)乃是代替世人的罪死。主耶穌的死乃是『義的代替不義的』;(彼前三18;)藉著祂的死,祂把生命賜給我們。聖徒阿,應當多想念這奇妙的死!

  『現在又活了』:祂從死裡復活了。許多的人遇見死,就死了,他們並不回轉-沒有復活。神允許祂死,賜祂以勝死的機會。沒有交戰,就沒有得勝;沒有死,就沒有勝死的事。祂死了,與死亡戰,勝了它,所以,祂復活了。死亡不能叫祂永死。這證明祂是那絕對存活者;這是在經歷上(我們若可如此說)實驗過祂是那存活的。因為『復活在我』,所以,『生命也在我;』(約十一25;)祂是復活,所以祂是生命。

  祂是為人而復活,所以,因著祂的復活,叫人也得著復活。

  『直活到永永遠遠』:主的死只有一次,主的復活也只有一次;祂是活到永永遠遠,祂不再死了,也不再從死裡復活了。主耶穌是神,祂在一個時期裡,特別虛己為人,叫自己死而復活。祂現在要永遠活著。祂現在得著祂創世以前神的榮耀了,然而,卻加上人的榮耀。祂這樣活著,並不單為祂的自己,因為我們(聖徒)乃是『因祂的生得救』,(羅五10,)因為『祂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來七25。)祂自己應許說,『因為我活著,你們也要活著。』(約十四19。)

  『並且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身後的事,都在主的手中。

  本書有好幾處,聯說死亡和陰間。六章八節好像以為死亡和陰間是相隨的。二十章十四節說到它們的結局。這兩處好像都是以死亡和陰間為有人位者然;這我們在新約裡,都可見得。魔鬼是掌死權的,(來二14,)馬太十六章十八節說到『陰間的權柄』;在死亡和陰間後面的乃是魔鬼;所以,聖經記載它們時,就有人位的意思藏在裡面。

  這裡將死亡和陰間連起來說,也是大有意思。死亡是對身體說的;陰間是對靈魂說的。六章八節,就是表明人身體死後,陰間收藏了他們的靈魂。二十章十三節的意思是:死亡交出人的身,陰間交出人的靈魂。

  死亡的意思,對於我們還很明白,但對於陰間,我們好像有許多不知道的地方。陰間在原文作為哈底,意即以下的世界。這陰間是在我們地球的中心,(太十二40,民十六30~33,)裡面分為兩部:沉淪人的部分,和得救人的部分。(路十六19~31。)沉淪人所住的部分,已經有了火燒,就是陰間本部;得救人所住的部分,乃是安樂的所在,聖經稱之為樂園,或亞伯拉罕的胸懷。這陰間不是墳墓,因為人的墳墓不是在地心。(太十二40,摩九2。)這陰間也不是地獄或火湖,因為火湖(或地獄)裡面不特有火,且有蟲、(可九48、)硫磺,(啟二十10,)而陰間則只有火而已。聖經中的無底坑,他他拉,大概若不是與陰間同地異名,即是一地分為數堵或數段,有的稱為陰間,有的稱為無底坑等。

  主耶穌有死亡和陰間的鑰匙,所以,祂能叫在裡面的人復活,到祂面前受審。感謝主,因為不久『經上所記,死被得勝吞滅的話就應驗了』。我們要歡呼說,『死阿,你得勝的權勢在那裡?死阿,你的毒鉤在那裡?』(林前十五54~55。)

  我們所仰望的並不是死,因為死是我們的仇敵;(林前十五26;)我們仰望主耶穌基督再來。現在的時候,主並不是從死亡和陰間的手裡,將太初的造物奪回來,祂乃是在死亡和陰間裡面為我們開門,領我們到更大福祉的地方。『吃的從吃者出來,甜的從強者出來。』(士十四14。)這位自貧以富人之主的救法,是何等的奇妙呢!

  主繼續說道:

  十九節:『所以你要把所看見的,和現在的事,並將來必成的事,都寫出來。』

  『所以』-因為主耶穌是『…首先的,…末後的,又是那存活的;我(祂)曾死過,現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遠遠;並且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所以要寫出來。』因為祂是十七節、十八節所說的,所以當寫出來,以表明祂的榮耀。因為祂是十七節、十八節所說的,所以當寫出來,以表明聖徒的責任,和魔鬼的失敗。祂既死而復活了,並且作了萬有之主,祂命令約翰寫出來,這命令必定是不會錯的。

  『要寫出來!』主要有一個文字的見證。祂不要口傳,因為口傳就要增減祂的話語。啟示錄是祂默示聖經中最末了的一卷,祂不願意祂的新約沒有預言的書。祂命約翰寫出來,以完成祂在地上所有的記載。

  這節聖經說出本書的三個分段。約翰所寫的就是啟示錄;書中所寫的,就是他所看見的和現在的事,並將來快成的事。

  看見的事(已過);

  現在的事(現在);

  快成的事(將來);

  這是啟示錄的三個分段。

  (壹)『看見』這字在原文是完成式,意即已經看見過。下一節(20)主告訴約翰說,『你所看見…的七星,和七個金燈台。』『看見的事』就是約翰所看見的七星和七燈台的異象。約翰在此已經看見過這七星和七燈台了。他就是在前幾節說他如何看見了它們。所以第一段他已經記了,(就是第一章,)現在所剩的,只有兩段。

  (貳)現在的事,意即現在尚存的事,這就是教會的時代。因為二十節直譯就是:『那七星現在就是七個教會的使者;七燈台現在就是七個教會。』現在的事就是教會的事。

  自第四章後,都是講論『耶和華日子』裡面的事。我們現在乃是在教會時代裡面,這是沒有什麼可以疑惑的。所以,自第四章之後的事,還是沒有應驗。所以,二章三章就是現在的事。

  (參)快成的事。第四章一節說,『我要把將來快成的事指示你。』(直譯。)讀了這節,我們就知道快成的事是從第四章起首的。這是頂明白的。第三段快成的事,既然是從第四章起首,而第一章又是第一段,則第二段必定是第二章、第三章了。

  這『快』字也是有意思的。這表明第三段是在一段二段完畢了之後,才開始的;並非與第一段或第二段同時發生的。三章十六節告訴我們,基督要從祂的口中吐棄教會;基督厭棄祂的教會作祂的見證。

  所以,人若要將四章到十九章列為教會的歷史,是沒有意思的。神未棄絕教會之先,第三段並不起首。第四章頭一句的『此後』,或譯作『此事之後』,證明第三段快成的事,是在此事(二章、三章的事)之後。二章、三章教會的事未成為過去之前,第四章以後快成的事,必定尚未開始。如果現在不是教會時代,則我們方有處在第三段時候的可能;如果這一千九百年是教會的時代,則第三段斷不能在第二段尚未終止之前,就開始了。

  自第四章以後,教會的時代已經完畢了。約翰前此所看見的星和燈台已經沒有了。從前關閉的聖所,現在則大開其門,而神審判的寶座就現出來。主耶穌從前作祭司,現在則為祭物,並為一切的君王。恩典已過,報仇之日到了。福音與行傳,表明猶太和外邦過渡的時期;啟示錄表明外邦和猶太過渡的光景,並題及國度以及永世的事。

  二十節:『論到你所看見在我右手中的七星,和七個金燈台的奧秘;那七星就是七個教會的使者;七燈台就是七個教會。』

  『奧秘!』星和燈台乃是奧秘。一個奧秘,不特是一個物質上的實形,並且是有靈性上的精意。一個奧秘就是一件事物,裡面含有屬靈的意思;一個奧秘,若非神為人解說,就不能明白。一個奧秘並非一件絕對不可知的事,乃是可知的事,不過需有神的啟示而已。本書是神的啟示錄,所以,所有的奧秘,並非絕對的奧秘,乃是顯露的。本書的表號本不甚多,且經過解明者,已過半數;我們不可以此書為一本奧秘的書。

  我們本來不明白主手中七星的意思是指著什麼;但是,我們的恩主已替我們解明說,『那七星就是七個教會的使者。』人多不明白這些使者到底是什麼人。人的意見是分歧的;讓我們用安靜的靈,不用辯駁的意味,來查考我們主所說的話語。

  這使者不是七教會所差遣到約翰那裡取信的人。雖然有人這樣設想,然而,聖經和歷史都沒有這樣的記載。看二章三章主對他們責望之殷,就知他們不是外出的使者,乃是常駐在該處的人。

  有的弟兄以為這使者是指著各教會的牧師或監督說的,他們相信一人料理教會的行政。我並不欲在此和眾人發生什麼辯論,叫我們彼此生意見;因為我們中國各處的教會,幾乎都是取這一種『一人的制度』-一個牧師或監督管治一個教會。然而,為著神真理的緣故,讓我本乎愛心,說出幾個聖經的教訓,以表明這個見解的缺點。願一切不與我同一思想者包容我!

  按著聖經,使徒、先知、傳福音者、牧師和教師,乃是神賜給全教會的恩賜。我們在聖經裡,不能尋著這教會或那教會的使徒。照樣,我們也沒有看見這教會的牧師,或那教會的牧師。不錯,我們在聖經裡,看見一個教會有監督,有執事;然而,這些監督乃是眾數的,不只一個。聖經裡所記教會的監督都是眾數的;這監督與『長老』乃是相同的。(徒二十17~18,多一5,7。)『二人在每一教會中選立眾長老。』(徒十四23,原文。)我們若說,一個使者管治一個教會,這使者是指著牧師或監督說的,所以,若一個牧師或一個監督管治一個教會是合乎聖經的,則我們要遇著許多的難題。我們不能用這一節人所爭辯的經言,以建立教會最緊要的制度。何況,牧師乃是屬乎全教會的,監督又不只一個呢?我看啟示錄一章二十節並無如此的意思。就我自己而言,我不敢增加神所未說的。

  並且前此以弗所已經有了眾監督長老了。(徒二十17~18。)若照著遺傳而言,則以弗所當日的監督乃是約翰自己。豈有主命約翰寫信給約翰的理呢?再者,我們在聖經裡,看見有寄書與個人的事,如提多與提摩太。然而,我們並看不見有藉著個人,寄書與教會的事。我們也看見有寄書凡住腓立比的聖徒和諸位監督,諸位執事;然而,並沒有寄書與諸位監督諸位執事,就當作是寄與全教會的事。三十餘年前,保羅寄書與以弗所時,乃是寄與該地的眾聖徒;至今約翰則寄與他們的牧師!以弗所前後書豈不差得甚遠?再者,『使者』這字,乃是『星』字奧秘的釋義。所以,『使者』這字必定是主看作最明白的話語了;若說使者是指著牧師或監督,則『使者』這字又是一個奧秘了!主用一個奧秘來解釋一個奧秘;用一個人所不知的言辭來註解一個人所不知的言辭!如此,將使本書變成一本默示錄。我們相信我們的主,祂不會錯誤,祂知道星是指著什麼說的。祂說,星是使者,所以星就是使者,並不是人所說的這個或那個。

  我們應當知道,教會制度的問題,乃是神兒女最不和合的一點。我極不欲在此發生什麼糾纏。不過,有一點是我們所應當留心的:我們無論在什麼事上,都不要違反聖經。如果我們肯捨棄我們宗派的觀念,而以『耶穌如此說』作一切行動的標準,則我們將不至於誤。溫柔的人,主要引導他的道路。我們應當有受教的精神,柔軟的心志,好讓主將祂的意思指示給我們看。處今本色教會高唱入雲之際,(也許教會不久將有大變更,)讓我們明白神對教會的旨意是什麼;庶幾不至一誤再誤。但是,我知道,真要跟從主的人真是不多!願意離開晚近的宗派,出到營外,忍受羞辱的人真是甚少!然而,無論如何,主總有祂的遺民。讚美主!忠心於祂的人總不至絕無僅有!

  教會的問題原不可建造在一節孤單的經言上,何況此節經言是很奧秘的呢?何況這種理想是別處聖經所不許的呢?晚近神的兒女們,在各處都有,多有以現今基督身體四分五裂為不可的;然而,徒在表面上換了一個名目,稱為『中華基督教會』,其中的制度並不合乎聖經,究有何益?若我們真是愛慕基督身體的合一,讓我們不必開什麼議事會、討論會,我們應當因著神兒女們分開的慘狀,在神面前認罪呼求;不要用口評議,當用眼淚遮蓋臉面,求告於神。但是,我們查考神話語的人,知道從今之後,教會和世界必定日壞一日,我們不能盼望教會全體都改變。讓我們先愛神所有的兒女,我們自己應當先無宗派上的隔膜,我們自己應當先在實際上、心境上、名稱上,沒有宗派。願神引導我們!我的心為神各地的兒女傾出來,我盼望我的話語不落在石耳裡。願你們饒恕我!

  這使者既然是實在的使者,就這使者到底是何種的使者呢?我們知道在聖經中有兩種的使者:一,天上的使者;(太二二30等;)二,人的使者。(瑪二7,三1,哈一12。)這裡的使者到底是天使,還是人使呢?

  照著新約普通的用法而言,『使者』多是指著天上的靈,時常受神的命令來輔助人者。希伯來一章十四節說,『天使豈不都是服役的靈,奉差遣為那將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麼?』這裡的『救恩』不是指我們從前免沉淪得永生的救恩,乃是指我們所要得著迦南安息(預表千年國)的救恩。所以,從這一節,我們知道天使是神所差遣以服事我們的靈。撒但的邪靈如何運用他們的能力以摧殘我們,神的善靈也如何使用他們的能力以保護我們。我們的神是何等的顧念我們!如果我們知道這個,就要叫我們在各種的試煉和危險中有何等的安心!但是,可憐我們不是愚昧,就是疑惑神的備辦!

  從馬太十八章十節:『他們的諸使者在天上,常見我天父的面,』(原文,)我們知道神所遣派服事我們的天使,不只一個;他們不只和我們同在,並且常為著我們的緣故,升到天父的面前,或為帶領我們的祈禱上升,或為我們收取恩典下來。

  在舊約裡面,我們看見,神差派天使作列國的王。雖然,人在地上作王,然而神卻遣派天使在天上作王,治理這一國靈性的事。但以理十章二十一節說,『除了你們(以色列)的君王(直譯)米迦勒之外,沒有幫助我抵擋這兩魔君的。』這裡說天使米迦勒作以色列的君王。十二章一節也有同樣的話。不特聖善的天使如此,就是墮落的天使,也是作外邦各國的君王。所以除了地上君王之外,天上還有什麼『波斯的魔君』、『希臘的魔君』。(但十20。)這個問題是非常重要的,也是很有屬靈趣味的;但是,我們只能在此略過。

  我們的問題就是:如果在舊約的時候,神特別派天使長米迦勒作選民以色列國的君王,(其他諸國都有屬撒但的墮落天使作王,)則在新約的時候,神豈不也派天使治理保護祂各地的教會麼?我們知道主已經差遣天使服事個人了;但是,主不派天使服事全教會麼?我們看神的救贖法,我們就要答應說,神必定有!這是我們所無可疑的。但是,這個地方(啟一20)的使者是指著那些管理保護的天使麼?雖然我們不敢說非,然而,我們更相信他們是指著人的使者說的;因為有以下的理由:

  如果這裡的使者是天使,則約翰安能致書給他們呢?世人不能致書給天上的靈。如果他們是天使,則他們安能接物質的書信呢?無質的靈不能接受有質的書。還有一點是很確定的,我們的主告訴士每拿的使者說,他應當至死忠心;(二10;)如果他是天使,則他怎能死呢?天使是沒有死的,也是不會死的。有了這幾個思想,好像不能說這些使者是天使。(雖然不敢絕對如此說。)

  這樣他們是人使了。這人使到底在教會中是站在什麼地位?要答應這個問題,我們第一,當看到底教會有沒有這『使者』的名目;二,我們看二、三章的內容,就知道他們在教會中是處在什麼地位。

  第一,我們已經說過,這使者必定就是使者方可,因為我們的主是用這個名詞以解釋『星』的奧秘;如果奧秘已經解釋了,就不再是一個奧秘了;既不再是奧秘,就是人所共知的:使者就是使者。我們不必再用一個解釋,去解釋我們主所解釋的。我們知道了他們就是使者之後,我們就要問說:到底教會中誰叫作使者呢?聖經對此,並非靜默的。林後說到『那兩位兄弟,他們是眾教會的使者』。(八23。)保羅在腓立比又說到『以巴弗提是他們的使者。』(二25,另譯。)所以,我們在聖經裡,看見教會裡有這『使者』的名稱。

  第二,但是他們在教會中到底是那一種的人呢?按著『使者』這字來看,他們代表教會的意思;因為『使者』的意思,原是代表。我們讀到二、三章時,看見主是算這些『使者』負全教會的責任的。主警告他,要移去他的燈台;主責備他,因為他收存巴蘭的教訓;主責備他,因為他容讓耶洗別;主警告他,祂要再臨如賊一樣。看主這樣對待他們,就知主是叫他們負他們教會的責任。他們乃是代表他們的教會負責。我們都知『使者』這字的意思就是『奉差遣者』。奉差遣者在事實上總有幾成代表那差他來者的。『人接待你們,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我來的。』(太十40。)所以,這些使者就是教會中有恩賜,和影響力,足以轉移教會的人;至於他們的工作和地位如何,就非我們所及知了。他們乃是教會中真實的分子,所以,主命他們負全教會的責任。因為惟獨他們能聽聖靈的話。基督將他們和他們所負責的教會合起來說。

  我們的主在這七封書信裡,表明這些使者與他們所在的教會,是若可分,若不可分的。我們看見我們的主如何寫信給你們,就當作是寫信給他們的教會。二章和三章七封書信的首句,都是『寫信給…教會的使者』;然而,這就是寫信給『七個教會』。(一11。)使者與教會明是相合;並且,達與這七個使者的書信,並不像是達私函與提多、提摩太(以為他們個人的指引)一樣;這七封的書信雖然是達與七個使者,然而,裡面卻是說,『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我們的主將使者當作教會,命他們負教會的責任。

  然而,使者與教會並非完全相同的。所以,我們的主說,『魔鬼要把你們中間幾個人下在監裡;』(三10;)『我忠心的見證人…在你們中間…被殺;』(二13;)『你那裡,有人服從了巴蘭的教訓;』(二14;)『你們…其餘的人;』(二24;)『你還有幾名是未曾污穢自己衣服的。』(三4。)主把他們中間有的人分別出來。

  還有,使者與教會是有分別的,『我就臨到你那裡,把你的燈台從原處挪去;』(二5;)『你容讓那自稱是先知的婦人…教導。』(二20。)雖然這七封書信都是達與使者的,但是,在首四封書信裡方有如此的分別,在末了三封裡,使者與教會是完全相同的,再沒有像前四封書信,將使者和教會分開的話語了。

  這些人乃是用星作代表,他們是忠心愛主的人,有屬天的地位與經歷,如同天上的星一樣。他們為主發光,如同夜裡的星光然。他們的家鄉是在天上,他們的仰望和福樂都是在於天上。他們與基督是有親密的交通的,他們也得著主的能力和權柄;因為他們是在主耶穌的右手裡。他們代表教會,因為他們是教會中間最忠心的分子。他們以教會的事為念,他們看教會的失敗和成功,好像是他們自己的失敗和成功。他們在心靈上負教會的責任。我們每一個都能作教會的使者!在主裡忠心服事主的人,主是向他責問他們教會的興衰!這思想是何等的莊嚴呢!讓我們看明白了我們的責任。我們應當在主的面前,歡心樂意擔當教會的責任;為教會在靈中抵擋一切魔鬼的攻擊和計劃;用膝蓋,用眼淚,用傾出的魂,為基督的教會代禱。雖然我們知道他們的失敗,不是我們的失敗;然而,我們若不顧他們的失敗,就是我們的失敗了。我們應當有個寬大的心量,包容神一切的兒女,把他們的事當作我們的事。但是,我們自己若已非忠心,則我們不特陷自己於危境,並且,反叫主的心憂愁。我們若肯將自己完全交在主的手裡,歡喜為祂的緣故擔負責任,則不特我們自己要得著說不出來的福氣,並且,主要用我們成就極大無比的工夫。

  然而,我們應當知道主是公平的,祂不會虧負我們。主所完全喜悅的,只有兩個教會:士每拿與非拉鐵非。主鑒察她們,看見她們忠心,就稱讚她們。其他五個教會,主都有責言。撒狄與老底嘉二教會,主沒有一句的稱讚。以弗所的普遍情形,就是離棄了當初的愛心,所以主要挪去她的燈台。主特別審判在別迦摩裡面犯罪的人;主也照樣對待推雅推喇裡面的耶洗別和跟從她的人。雖然使者是代表各教會;然而,使者不過是在心靈上代表她們而已。在實際上,使者自使者,教會自教會;因為星與燈台是有分別的。雖然,在責任上,主要他們負責;(每一個關心基督教會的人都有這經歷;)然而,在審判上,主仍是刑罰那些犯罪的人。主知道誰是屬祂自己的。

  我們對於使者只說這麼多。我們現在看教會。

  『七燈台就是七個教會。』教會乃是燈台,不是燈;因為教會不過是一個台,把神的燈(彼後一19)光照耀出來而已。教會乃是一個燈台,不是一根燭;因為教會的亮光乃是藉著聖靈而有的,乃是完全倚靠聖靈的,並非像燭焚燒自己,藉著自己的力量發光。記得這個是非常要緊的。我們應當知道,我們的自己乃是完全在神的審判之下,凡是從自己出來的,沒有一件能叫神喜悅,因為在我們裡面沒有好的。我們切不要有絲毫的自恃;就是在工作之中,也切不要使用我們天然生命的能力。燈台如何不能不用油而發光,我們也照樣不能使用我們的天然能力,而為神作有結果的工作。

  在地上看來,我們不過是無奇無聞的人;但從神看來,我們乃是天上聖殿的器皿!我們現時就在天上有了我們的代表!燈台已經在主耶穌面前了!我們現時的靈先到天上,不久,我們的體就要隨後來了。雖然我們現在尚在地上,然而,在心靈上我們已經是天上聖所的器具了。我們不久就要在那裡作祭司服事神。

  論到這七個燈台所預表的七個教會,我們應當明白三件事:

  一、這七個教會,是當日實在的教會。

  二、這七個教會,預表教會的七層歷史。

  三、這七個教會的光景,在教會七層歷史中,是同時都有的。

  我們讀了第一章四節、十一節,就知道主這七封的書信,原意是寄與當日實在存在的七個教會。雖然我們知道這七個教會是代表古今的教會,(這個,我們就要說了,)然而我們切不要想基督的意思,乃是須等至這二千年過去,這七個教會的光景都變成為教會七個時期的歷史之後,祂才會再來;這是催迫人去盹睡!反之,我們的主常對這些教會說,祂要再來,他們要儆醒:『你要儆醒。…若不儆醒,我必臨到你那裡如同賊一樣。』(三2~3。)這樣的話證明我們的主,在那時就有再來的可能了。並且,我們的主稱這七教會為『現在的事』;祂說現在,意思就是現在;祂所注意的就是現在,不是將來。所以,我們的主所說這七個教會的事,乃是當日實在的事。祂在當日就有再來的可能了!我們切不要以為主必不來,須等至某某預言應驗之後,才能再臨;這是聖經所不允許的思想,這是惡僕所持的態度。惡僕的話語乃是說,『我的主人必來得遲。』(太二四48。)

  這是真實的。但是,我們的主,所以單對這七個教會發言,照我看來,乃是有更深遠的存心。當時的教會原不只七個,就是亞西亞一省,就還有好幾個教會了。並且,需要教訓、警告、與勉勵的,不只此七教會而已;著名的教會,如安提阿等,豈不也應有這樣的書信麼?但是,我們永不錯誤的主,從許多的教會裡,在各樣的環境中,只揀出這七個,以接受祂特別的訓誨。祂的行為豈不是都有意思麼?我們的主知道應當如何行。雖然,這七個教會在當時是實在有的,也是實在處在她們所在的光景中;然而,我們的主所以揀選她們,豈非因為祂有更大更闊的意思麼?祂豈非要揀選合乎將來教會光景的教會,以表明祂對於她們(將來的教會)的旨意麼?

  我們謹慎讀過二、三章,就看見主的意思,真是要用這七個教會,以表明自使徒後,以至世末為止,教會的普通情形。對於這個,我們有許多的理由。我們已經說過了,在第一節裡,表明天使所指示的,乃是在極短的時間內成就的;這豈不是暗指凡非天使所指示的,要在很長的期間內完成麼?二、三兩章的信息,並非天使所指示的,所以,要在很長的時期內成全。

  再者,這七個教會在原文裡,前面並無限定的指件詞,這指明主所說的並不是指定這七個教會。她們不過是一班的教會,代表所有的教會而已。並且,這裡的『七』字,在本書原是一個最有意思的數目。七的意思乃是完整;七個教會表明一個整個的教會。我們若不看地上實形的七個教會,而看她們天上的代表,則我們要更明白。主耶穌是行走在七個金燈台的中間。如果這七個燈台只指當日的七個教會而言,則在當日的七個教會之外,和這七個教會之後的教會,都不算為教會了!天上只有七個金燈台!這七個教會之外的教會,都非教會麼?所以,這七個金燈台所代表的七個教會,乃是代表世上所有的教會。

  還有,這七封書信的末尾,都是說,『聖靈對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聖經裡沒有別處像這裡這樣的注重。這指明不只對當日的人說的,這話乃是為古今凡有耳聽主話的人發的。

  並且,本書一章三節(請讀文理和合)明以本書為一本預言的書。如果四章到末是預言,則二、三章豈不也是預言麼?所以,我們好像有主的贊成,以這七封書信當為一種間接的預言,指明教會各時代的光景。約翰當日如何作一個代表的僕人,七個教會亦莫不然。

  當我們查讀這兩章時,我們就要驚奇,這與教會的歷史如何相合!頭一個以弗所教會,因為離棄當初的愛心,而受主的責備。自使徒後的教會豈非如此麼?不特當末個使徒未死之先,就已如此,就是再後,亦莫不然。士每拿的逼迫,也是教會歷史中的一個寫照。教會後來如何與世界聯合;逼迫者如何變為朋友;雇工的巴蘭如何提倡這種的和合;歷史與第三封書信真是若合符節。後來,耶洗別的操權,她的淫亂、她的污穢,豈非羅馬教會時代的真相麼?雖生猶死的改正教,忠心守道的兄弟,不冷不熱的中立派,豈非一一表明教會的經歷麼?我們雖然很快的把二、三兩章略為一看,然而,我們所看的,已是表明這七封書信,與教會在世的歷史如何相合了。

  現在從我們的眼光看過去,我們所見的豈不比前百餘年人所看者更清楚麼?主施恩給我們,叫我們生在此時,叫我們回頭一看,知道我們的路程已過若干,叫我們加增我們的仰望。雖然主遲延已久,然而,我們已在世代的末了,乃是確實的;到底我們前途尚有多少道路,我們不敢斷言。恐怕我們已在路之盡頭了!

  但是,我們的主並不明說,這七個教會乃是代表一代一代的教會,這七封書信乃是教會順序的歷史;若此,就要叫祂的教會失去等候祂自天來的希望。主耶穌並沒有一次告訴我們,祂的教會應當在世再歷二千年,然後祂才再來。自然,我們的主知道將來的事;但祂並不告訴我們以祂來的時日,免使我們失去『有福的指望』。主耶穌在福音書裡的話語,也是如此表明。祂所說的,有遲延的餘地,也有快來的盼望。這是灰心的最大幫助;不叫我們安居在世,而忘記天上的事。祂雖未來,我們也不失望,因為祂明白告訴我們:『要儆醒,因為你們不知道家主什麼時候來。』(可十三35。)如果主明說這七封書信是教會的歷史,則我們就要失去我們旅客的性質,和童女的油燈,叫我們沒有『天』在我們在世的生命中。

  這七個教會的情形,雖足以表明教會在世的歷史;然而,這並不是謂:以弗所的時代過了,然後士每拿繼之;士每拿過了,別迦摩繼之;…諸如此類。讀過二、三章和歷史,就要曉得,雖然,就普通而言,教會歷史第一個時代乃是像以弗所的情景,第二個時代乃是像士每拿的情景;其實在以弗所的時代,就也有士每拿,及其他五個教會的情形了;不過以弗所的情形是較為普通而已;在士每拿的時代,也有以弗所和其他各教會的光景,不過士每拿是當時主要的光景而已。每一時代的教會,都有其他各教會的情景;像七個教會情景當日同時存在一樣。這在於末世更為明顯。主耶穌對推雅推喇的教會說,『但你們已經有的,總要持守,直等到我來;』(二25;)對撒狄說,『我必臨到你那裡如同賊一樣;』(三3;)對非拉鐵非說,『我必快來。』(三11。)老底嘉是最末了的一個教會。我們看主耶穌對這三個教會說到祂的再臨,所以,她們必定存留到祂來為止;她們和老底嘉四個教會,必定同時存在以至於世末。這個完全由歷史表明,我們不久就要查考。讓我在這裡再指明:主對推雅推喇只說『等到我來』,這(從我們來看)好像尚是不近的;祂對撒狄說,『我必臨到,』這就更定規;祂對非拉鐵非說,『我必快來,』這就更緊急了。我們現在已在這世代的末了!所以,應當儆醒預備。

  所以,這七個教會中的末了四個,是一直存留到主來為止的。這並不是說,她們同時興起於世,後來一同繼續到主降臨;乃是說她們的起首乃是推雅推喇先興,後來撒狄繼興,再後則非拉鐵非、老底嘉,一一繼興;前者並不因後者的繼起而歸於盡,乃是四者同時繼續到主來。換一句話說,她們有不同時的起首,卻有同時的結局。七教會中之前三個,並沒有主降臨的話;所以,她們不過是代興於世,互相銜接而已。

  再者,我們看見主在前四個教會裡,將使者和教會分別出來。除了士每拿沒有可責之外,主所審判的、警告的,並不涉及使者的己身-以弗所乃是燈台挪去,別迦摩和推雅推喇乃是不忠心的分子受審判。後三個則反是-使者與教會完全相合。除了非拉鐵非沒有可責之外,主所審判的、警告的,就是使者的自己。撒狄的幾名穿白衣的,並非使者,反是與使者有別的人。老底嘉的使者和教會是相混的。這個理由,大概是因前四個教會尚有教會的地位,神尚以使者為足以代表他們的教會,所以,只刑罰其中不道德的分子。後三個教會已經失去地位了,全體都變成腐敗;所以,全體都和世界一同受審判。因為如此,所以,在後三個教會中如果有忠心的分子,就當與教會分別,好在主前成為非拉鐵非。士每拿和非拉鐵非是完全的,所以,她們的使者和教會沒有分別-二者相合。撒狄(在地位上)和老底嘉是完全失敗的,所以,使者和教會也沒有分別-二者相合。他們除被主吐棄之外,並無其他希望!愛主的聖徒在此當受何種的教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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