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榮耀基督的異象 書名:基督徒報(卷二)

 

十節:『當主日我在靈中,聽見在我後面有大聲音如吹號說。』(原文。)

  這個『主日』乃是七日的第一日,就是現今俗稱的『禮拜日』;因為古教會都是稱七日的第一日為主日。這與舊約或新約『主的日子』完全不同。『主日』和『主的日子』在原文的形狀上,是不相同的。並且主的日子在聖經中是指著:從基督在榮耀中降臨起,到天地被火更新止的長時期說的;而主日則只指七日第一日的禮拜日而已。再者,如果主日是指著主的日子說的,則啟示錄中所記載的,當全是主的日子中的事方可;但是,事卻不然;二、三兩章所記七教會的事,完全是主的日子以前的事;所以,若以主日為主的日子,真有不當之處。(主日完全是屬乎新約的,與舊約的安息日絲毫沒有關係。主日並不是『基督徒的安息日』,基督徒守主日也並不受舊約守安息日律例的拘束。我們切不要混了主日與安息日;混了這個,徒自負軛而已!)

  使徒在某主日裡,在他的靈中,聽見神啟示的聲音。這裡不應當翻作『我被聖靈感動』,因為在希臘文裡,這個『靈』字的前面,沒有一個肯定指件詞,這表明這個『靈』字不是聖靈,乃是人的靈。

  人是三合一的-靈、魂、體。(帖前五23。)靈是我們敬拜神的機關-有神覺的;魂是我們全人的人格-有自覺的;體是我們外面的軀殼-有物覺的。當信徒才重生時,他雖然有了新生命,然而,他仍難免於屬肉體,受體欲的影響。當他更進前服事主,而在恩典中長進時,他就漸漸入於屬魂的層次。當信徒屬魂時,他的一切行為多受他自己心思、情感、刺激、感覺的支配。他的生活不是平穩的,不是安定的,不是冷靜的。他們若非心中有熱火燒著,好像叫他們有說不出的快樂時,他們不能服事主,不能作工。他們當有一種『覺得』之主的同在,才能祈禱、讚美、讀經,若是他們心中覺得枯燥,就不能照常度日。在經歷上,信徒最要緊的就是讓聖靈用神的話分開他的靈與魂,使他不再受魂的影響,能完全屬靈,不因感覺、情感、心思、刺激而更變其日常生活。

  在這裡我們看見約翰的靈,如何自由,不受任何事物的拘束。他有升天(弗二6)的生命,他的靈離開魂的包圍,而逍遙於天上。雖然他此時獨處孤島,受羅馬人許多的虐待與苦楚,但他並不因此而受魂的刺激,而生紛亂或難過的心。聖徒應當在主裡面求主施恩,叫我們在經歷上,靈魂分開,好叫我們無論處在何種光景中-雖是拔摩孤島,鼎鉞餘生-亦不因之而圍困其靈,致不能與神交通,而受其啟示。哦!世人雖然能桎梏我們,鎖煉我們,叫我們與人世的親友相隔離,叫我們得不著身體上的需要,叫我們天然的生活不能按著正路而走,然而,他們卻沒有法子囚禁我們的靈,叫我們不到天上;反叫我們在諸般的試煉中,日日高昇,直到神的寶座面前。環圍我們者,雖似已窮絕,然而,世界卻不能遮蓋我們頭上的天。拔摩島是引導我們心靈升天的好境地!可惜,神的兒女們卻常錯用了,誤會了神的拔摩島!

  約翰在此,並非一如平常者然;他有特別的經歷。他好像對於世上的知覺完全失去,被聖靈吸引離開他自己的感覺,把世界遺棄背後,而入於靈的境界,去聽神的話語。他本來向前觀望將來的榮耀,但神要他先注意教會的現在光景,所以,叫他回頭來看。(12。)他聽見在他『後面有大聲音如吹號』。這聲音在四章一節尚聽一次。吹號的意思就是召集人,而彰顯神的聖潔。(帖前四16~17,林前十五52,出十九16,19。)

  十一節:『你所看見的,當寫在書上,達與以弗所、士每拿、別迦摩、推雅推喇、撒狄、非拉鐵非、老底嘉,那七個教會。』

  這是響如吹號的大聲音對使徒所說的話。約翰在此受命寄書與在亞西亞的七個教會。或許人要問說,『為何不寫信給在猶太耶路撒冷的教會呢?』此時(約西曆九十五到九十六年)耶路撒冷已經被毀滅,或者其中教會也已經消散了;這或是一個原因。但是,何故只寫給七個教會呢?當時除了這七個之外,在亞西亞的還有:在歌羅西、希拉波立等處的教會。七是時期完全的數目。神揀選這七個教會,以代表使徒後到世末的教會。七字並非代表教會的內容,因為裡面離完全尚遠。七是代表一個整個的教會。只說七個教會,因為神試煉教會,而她像猶太人一樣,卻失敗了。教會在世不過是神暫時的計劃。七平常都是分為四與三,四在先三在後。然而,在這七封信裡,卻是先三後四。這七封信都有神的應許和呼召。在前三封信裡,先說呼召,後說應許;後四封,則反之。這樣的安排,我相信有神的意思。這表明教會的墮落:起初尚有神的恩典和榮耀,後來則充滿地上的事物了。

  這七個教會都是當日實在的教會。如果主耶穌那時就來了,那七封信所說的,就是應驗在那些教會身上。但是,主遲延了,聖靈就將這七個教會,代表自使徒後所有的教會。有一點堪受我們注意的,就是二章三章的七封信乃是主耶穌自己(藉著約翰)寄給他們的,並不是祂『使者』所曉諭約翰的。使者所曉諭的事,乃是在簡短時期內,即行應驗的。這七封書信,不是使者所曉諭,乃是主自己所發出的;所以,並不在短促期間即行應驗;其應驗是需用時日的。所以這七封書信代表使徒後一切的教會。這些教會一一代興於世。我們應當注意一下:這七個教會的光景,從我們現在的眼光看過,是雙關的-一,當時各教會的實在光景;二,代表形式教會在世各代中的情形。因為我們是處在教會時期中最末了的一代,所以,我們就常偏重這七封書信所代表的形式教會在世各代中的情形,而輕看他們所說出當日教會的實在光景。就是因為有了這個偏倚,就叫我們不明白了神對教會態度的時期上變遷。我們若要明白教會現時(或自啟示錄著後)的地位,我們就當注意這七封書信,所說出當日教會的實在情形。

  這七封書信(記在二、三章)與新約書中其他的書信,真是大不相同。好像它們沒有主借保羅、約翰等所寫書信中一種的親密和接近。在這七封的書信中,我們看見主耶穌基督乃是站在審判的地位,說出審判的話語,作出審判的事工。祂並不是像保羅、約翰等所寫書信的救主和元首;祂在這裡乃是教會的法官,審判者。我們如果見得這個,就要知道,啟示錄所表示的教會和保羅書信所表明的教會,已經經過一番改變了-神時期上的計劃變更了。就是因為不明白(或因忽略)教會時期上的變更,所以有了許多宗派的設立,都自命為獨一的教會。

  讓我們現在一看聖經中的教會歷史。當初的時候,神將神的國賜給猶太人,但猶太人一再厭棄,甚至殺死神的愛子;(太二一38~39;)所以,神就將祂的國從他們奪去,賜給那能結果子的百姓-外邦人。五旬節後,神就興起保羅,叫他傳揚神的國給外邦人。幾根橄欖枝子(羅十一)所以被折下來,乃是因為他們不信;他們被折下來,叫我們(外邦人)野橄欖得接在其中,一同得著橄欖根的肥汁。外邦人所以立得住,乃是因為信。神既然要施恩給外邦人,就將『在以前的世代,沒有叫人知道』的奧秘,啟示保羅:『這奧秘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穌裡,藉著福音,得以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弗三1~10。)但是外邦人像猶太人一樣,也失敗了。(這些相信的外邦人,就是教會。)我們可以看使徒們的見證。

  約翰說,『小子們哪,如今是末時了。』(約壹二18。)在人看來,這是何等的奇異!這豈不是教會史的首幾頁麼?這豈不是聖教的少年時代麼?想使徒約翰寫此時,他尚記得五旬節的榮耀光景;並且他前後左右的布道工夫好像是有進無退;但是,神的靈卻藉著他說,『如今是末時』,因為『已經有好些敵基督的出來了』。(18。)彼得也說到這事,他說,『將來在你們中間,也必有假師傅,私自引進陷害人的異端,連買他們的主,他們也不承認,自取速速的滅亡。將有許多人隨從他們邪淫的行為,便叫真道,因他們的緣故被譭謗。』(彼後二1~2。)這個警告不久便成為事實了。猶大也說,『因為有些人偷著進來,就是自古被定受刑罰的,是不虔誠的;將我們神的恩變作放縱情慾的機會,並且不認獨一的主宰我們主耶穌基督,』所以『要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的爭辯』。(猶3~4。)保羅的見證更為明白,他對以弗所的長老說,『我知道我去之後,必有凶暴的豺狼,進入你們中間,不愛惜羊群。就是你們中間,也必有人起來,說悖謬的話,要引誘門徒跟從他們。』(徒二十29~30。)這話不久也就成為事實。當保羅快離世時,他寄書與提摩太說,『凡在亞西亞的人都離棄我,這是你知道的。』(提後一15。)亞西亞如此,歐羅巴呢?也是異途同歸。他自羅馬寄書與腓立比人說,『許多人行事,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敵;我屢次告訴你們,現在又流淚的告訴你們。』(腓三18。)『別人都求自己的事,並不求耶穌基督的事。』(二21。)保羅對於當日教會的光景,並不姑作慰人之語,他說,『作惡的,和迷惑人的,必越久越惡,他欺哄人也被人欺哄;』『末世必有危險的日子來到,因為那時人要專顧自己,貪愛錢財,…愛宴樂不愛神;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時候要到,人必厭煩純正的道理,耳朵發癢,就隨從自己的情慾,增添好些師傅;並且掩耳不聽真道,偏向荒渺的言語。』(提後三13,1,5,四3~4。)我們已經看見了使徒們的見證,說到他們當日教會的光景。我們讀了他們所說的,就要見得東、西的外邦人如何失敗了,虧缺了神的榮耀。神藉著保羅曾警告外邦人說,『神既不愛惜原來的枝子,也必不愛惜你。可見神的恩慈和嚴厲;向那跌倒的人,是嚴厲的;…只要你長久在祂的恩慈裡;不然,你也要被砍下來。』(羅十一21~22。)外邦人當使徒的時候,就已不長久在神的恩慈裡了!

  神曾否把他們砍下來呢?這點是最要緊的。啟示錄二章三章的七封書信就是發表神對不長久在祂恩慈裡的外邦人教會的意見。這七封書信,雖然帶著警告、應許、和勉勵,然而,其中最顯露的,就是審判的性質。這是神對教會最後的警告。這是基督審判台前的先聲。讀了這七封書信,就要見得主在祂的計劃上,已經丟棄祂的教會了。在老底嘉教會裡,主已經被關在門外了。

  神已經厭棄教會的組織,在神的恩賜中可以看出來。『神在教會所設立的,第一是使徒;…』『祂所賜的有使徒…。』(林前十二28,弗四11。)教會中最要緊的職分和恩賜就是使徒,現在使徒何在呢?羅馬教以為她的教皇乃是使徒的承繼人。但是,我們知道『承繼使徒』是羅馬教的一個異端;我們承認現在已經沒有使徒了。神為何沒有以使徒賜給教會呢?對於這個,我要答應說,因為神已經厭棄教會和她的組織了。

  這樣,自啟示錄教會到現今的時候,到底是什麼時候呢?從前的時候,神因著猶太人的罪,早已定規播散他們於天下了;但神卻容忍他們至再至三。所以,雖然神在當時已經厭棄教會了;然而,神在恩慈中,卻以忍耐對待外邦人。神願意萬人得救,所以,祂忍耐至今。但我們應當知道,現在(自神厭棄教會至今)是一個特別的時候。神在現今時候的目的,並不是要設立有組織的教會;不然,祂就當以使徒賜給教會了。祂沒有以使徒賜給教會的事實,就是表明神的目的已非在於組織教會了。神的意思,就是要在外邦人中多取些人歸於祂自己的名下。

  『你所看見的,當寫在書上。』如果啟示錄是從人口的遺傳而來,則今日所餘存者,不知究有幾成?神看作重要,所以,祂看應當寫在書上。神看作配寫的,我們應當看作配讀。

  十二節:『我轉過身來,要看是誰發聲與我說話;既轉過來,就看見七個金燈台。』

  使徒未見將來的審判和榮耀之前,他應當先注意教會的光景。約翰所看見的七個金燈台,就是七個教會的代表。(20。)神無窮的恩典,現在尚是對教會說話,然而,不久他們就要被棄絕了。

  希伯來八章二節、五節說,『在聖所,就是真帳幕裡,作執事;這帳幕是主所支的,不是人所支的。…(祭司)供奉的事,本是天上事的形狀和影像,正如摩西將要造帳幕的時候,蒙神警戒他,說,「你要謹慎,作各樣的物件,都要照著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以色列人帳幕裡的金燈台,不過是天上實體的影像而已。啟示錄的學者常欲查考約翰在此所見的燈台,到底是否天上的實體。我們細查之後,就知其非。這與帳幕中金燈台類似之處,我們應當承認;然而,其中分別之處,我們亦不可不知。舊約帳幕中的金燈台,是一個燈台,而分為七枝:中央一枝為干,兩旁分出六枝。約翰在此所見的金燈台,與舊約的有別。舊約的是一個金燈台分為七枝;約翰所見的是七個單個的金燈台;所以,主耶穌能站在它們中間。帳幕裡的金燈台,乃是表明基督;約翰所看見的,乃是表明教會。帳幕裡的金燈台,乃是表明以色列人與基督聯合,所以,能在聖所裡發光;約翰所見的,乃是代表神的單個教會在世界的情形。每個燈都有它自己的台;每一個的教會都負她自己的責任。主耶穌站在七個燈台中間,並不是聯合他們,乃是審判。

  這並非沒有教訓的。從此我們學得,以色列人,神所揀選屬肉身的百姓,因為是屬地的,所以他們有外面的聯合,這是一個燈台(不分為七個),合七枝而成的意思。但教會-神所揀選屬靈的百姓-是屬天的;他們的聯合不是在地上形式上的統一,乃是就地為政,各自負責於主前;所以,燈台的形體,並不合而為一,乃是分開為七個燈台,各負發光的責任於她所在的地方。教會在生命上、聯絡上,乃是合而為一的,一如一個身體然。然而,教會在地上的負責和外表,乃是各自為政的,一如七個燈台然。當我們讀二、三章時,我們看見當日七個教會的情形、工作、環境、失敗、賞罰和責任,如何各自不同;否認這個事實,就要生出紛亂。

  這是神對祂在世各個教會的思想,這七個教會並沒有一個普通或公共的名稱;她們並不合稱為某某公會。在原文裡,她們只稱為『在以弗所,在士每拿,…的教會』。一個地方只有一個教會;這教會又是沒有名稱的。這與晚近的宗派是何等不同!她們在形式上乃是七個教會,不是一個聯合的教會。這與現今的公會,又是何等的相異!人不肯順服聖經,以為他自己的組織比聖經更好,所以,就常有:『現在的教會不比使徒的時候,現在的規模已百十倍大於當時的了!聖經的組織安可用?』這樣的推諉。豈知,聖經裡面並沒聯合各地教會,而成一個公會之習!他們若記得:『七個燈台,七個教會』的經言,想或不至於此。願神叫我們在現在背道的時候忠心,不分門別戶,把基督的身體弄得四分五裂。一件事叫我難過的,就是神的兒女從前不照著神旨而合一,而分出許多的名目來;現在雖然聯合已有動機,然而仍然難免違反神旨,因為這種聯合不過謀形式上、名稱上的統一,並非『用愛心互相寬容,用和平彼此聯絡』。如此的聯合,又不免為啟示錄十七章的大巴比倫開路!言之可歎!

  神所以用金燈台來代表教會,也有許多的意思在。金是最寶貴、最榮耀、最尊尚、最聖潔的金屬。教會在神的眼光看來,乃是世界上最希罕的寶物。神在祂公義中設立教會,命她在世發光。教會的責任,乃是彰顯神的榮耀;(這是金的意思;)然而,在實際上她們或者沒有如此彰顯;神雖將這個權利和責任交與教會,然而,可憐!教會竟辜負祂的信託。

  燈台計有『七個』。這不是說這七個教會合成作一個完全的教會。『七』的意思,在此並不是指道德上的完全;因為這『七』個教會離完全尚遠。這『七』字是表明件數上的完全,意即這七個教會代表一整個的教會。

  燈是在晚上才用的。舊約會幕裡的燈是『從晚上到早晨』,(出二七20~21,)在耶和華面前點著的。『黃昏點燈的時候;』(出三十8;)『金燈台、和燈盞,每晚點起;』(代下十三11;)『神的燈在神耶和華殿內約櫃那裡,還沒有熄滅,撒母耳已經睡了。』(撒上三3。)黑夜的時候,乃是燈光照亮的時候。從靈意方面看過來,現在的世代是一個極長的黑夜。主耶穌乃是公義的太陽,自從祂被人厭棄、釘死、升天之後,這個世界的日已落,陷於極深黑暗裡。我們的主現在尚是居在天上,祂設立我們作世界的燈,要我們發光。所以,神的燈哪,你們現在必須發光。但是,我們的推諉是何其多!『我的環境太壞,所以,我支持不住。』『外面的反對太多,所以我不得不隱藏。』『人心太黑暗;我還是不枉費工夫才好。』這些推辭有理麼?艱難?黑暗?這正是我們照光的時候。世界若已光明,則何用乎我們(燈)?黑暗正是我們照光之時阿!

  自然,照光有許多的難處;也許有時有逼迫。如果世界的真光在世時,曾說,『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便恨光,』(約三19~20,)則我們為學生者豈望能更高于先生麼?但是,時候將到-不久了!我們若要再為主受苦發光,恐怕要無機會了。『黑夜已深,白晝將近,』(羅十三12,)讓我們在這最後的五分鐘,忠心為主在生活上和話語上發光。他日晨星一出,我們就要去了。

  然而燈台自己是沒有光的。燈的發光全賴乎油,也藉著火。記得這個是最要緊的。如果我們要為主發光,就當繼續不斷的倚靠神的聖靈,支取神的聖潔方可。我們若一刻沒有聖靈的油,(亞四1~14,)和聖潔的火,我們就一刻不能發光。聖靈和聖潔好像是我們所常聽的,但是,我們到底有沒有充滿的得著呢?我們可慢點說發光;我們應當先省察自己到底有神的油火否。噯!環我們者是何等的黑暗!我們何等的盼望能『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腓二15~16。)我們何等的仰慕能作『世上的光』,(太五14,)返照『世界的光』(約八12)呢?我們豈不是常覺得作不到,修不來麼?我們應當得著神的油和火阿。主阿,以此賜給我們罷!

  十三節:『燈台中間,有一位好像人子,身穿長衣,直垂到腳,胸間束著金帶。』

  『燈台中間,有一位好像人子。』主耶穌與祂的教會同在這就是應驗馬太二十八章二十節的應許。知道主的同在是何等寶貴的思想!然而,祂的同在不是專為祝福,也是為著鑒察。我們若是忠心,有祂在我們中間,我們又有何怕;若不忠心,祂在我們中間,又何所逃罪!

  『一位好像人子!』這位就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以西結說祂是『彷彿人的形狀』,(一26,)但以理也說祂『像人子』。(七13。)在福音書中,我們的主常自稱為人子,為何在此又說祂是『好像(是)人子』呢?這表明主耶穌的神格。祂雖然是人子,然而祂也是神子。祂在世時為人子,現在已經復活了;祂雖是人子,究不只人子而已;所以說祂是『好像人子』。

  主耶穌這個『人子』的名稱,和這裡的『好像人子』是大有意思的。我們在『默想創世記』裡已經看見了,神在太初的時候,如何創造原始的天地,和天上的使者,及地上的居民;後來天使長如何犯罪了,(結二八,)而地上的居民如何跟從了他;以致神審判了他們,和他們所住的地。因此,地就變作混沌空虛,一如創世記一章二節所說的。後來神如何在六日中恢復了大地。神因為要祂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那旨意行在天上(太六10)一樣,所以就造人於地,使他管理。可惜,世人犯罪,以致又失去他管理的主權,受犯罪天使(撒但)的管轄。神因為人已失敗了,無可救藥,就降世成為人,成功人所失敗者。這是主耶穌為人子的開始。當神未造人時,祂就已知道人必失敗了;所以,祂就為聖子預備一個靈體,(創一27,)後來祂顯現於人,就是用此身體。(創十八1,結一26,但七13。)到了時期滿足的時候,祂就為童女所生,取得血肉的身體。(來二14。)神穿上人體,成為『人子』。『人子』就是神為人的稱呼。祂既有了這『血肉之體,』祂就在諸事上,一如其他的人一樣。祂既為人(人子),就替人贖罪,結束了頭一個人犯罪所應得的報應,而得著人因著亞當所失去的。因為祂是人而得勝,履行神所要人履行的條件-在地上遵行祂的旨意,以敗壞魔鬼的旨意-神就將人本來所當得的,都賜與祂。神原來是叫頭一個人管理世界;(創一;)但他順魔意,而不行神旨,所以就失去這個權柄。這末了的亞當既然成為完人,所以,神將祂升為至高,又賜給祂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腓二9~10。)主耶穌是一個完人,祂是末了的亞當,祂作新種族的元首,一如亞當作舊種族的元首然。因祂是個人,所以神將審判的事交給祂,並且叫祂在千年國中作萬王之王。主耶穌在啟示錄中所得的榮耀,並不是祂自己為神的榮耀,乃是祂為人的榮耀。到了千年國後,子就將國交與父神,叫三一的神在萬物之上,為萬物之主。(林前十五24~28。)這是我們在天地以前,和天地以後,兩個永世中間的歷史。

  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祂本來是神,(在天地以前的永世裡,本無父、子、靈的名稱,因顯於人,故有此稱呼,)因為要拯救人類,並使神旨在地如天之故,所以就降世成為人子。祂在世的三十餘年,就是祂為人子的實在時期。當祂未降生前,雖已有了靈體,然而,這不過是『像人子』(但七13)而已。祂復活後,雖然仍有骨有肉,然而祂已不只是人子,所以祂是『一位好像人子』的主。感謝讚美神,因祂成為人子,救了我們;並且永為人子,拯救我們到底。

  我們應當明白神的救贖法。祂因為要消滅撒但的權力,所以要在地上有一個旨意,與祂在天上的旨意相聯合。我們知道祂有權能,可以在一霎時間,把撒但和他的軍兵一概毀除了。但神不喜悅這樣作,祂喜歡人與祂同工,所以祂造人。人失敗了,所以祂就自己成為人-分位降生。祂自己得勝後,還要招集一班蒙選的人,經驗祂的得勝。祂的目的仍如創世前一樣。現在元首已經升天了;我們為祂肢體的人,應當在經歷上,與祂聯為一靈。祂自己雖已遵行了神旨,勝過了魔力,然而祂願意我們在地上為祂代表,有一個立定的意志,要行神旨,抵擋撒但所有的計劃和作為,用禱告與魔鬼作屬靈的爭戰,是主召我們去作的工夫。這本啟示錄就是說到神與撒但的爭戰,基督如何勝過他,基督的聖徒如何勝過他。明白了屬靈的爭戰者,才能為神作有效力的工。我們的一舉一動都當叫撒但受虧,叫神受益方可。

  我們現在回到正文來。這裡我們看見這位像人子的基督如何在各教會中間。這是新約的殿中間的光景。舊約殿裡代表基督代禱的金香壇,代表以色列十二支派的陳設餅,和他們藉著聖靈能力作見證的金燈台,皆都遷換。現在只有七個金燈台與一位像人子的:教會與主耶穌。在此,並無別人站在主與祂的教會之中:主與她面對面。這位人子不久將要審判世界,在祂未審判世界之前,祂要先審判祂的教會,因為審判必先從神的家起首。(彼前四17。)

  我們應當注意這一點,祂在教會中間並非代禱,乃是審判。祂在她們中間,不是坐著受她們的敬拜,乃是在她們『中間行走』,(二1,)察看她們的行為。

  主耶穌在此『身穿長衣,直垂到腳,胸間束著金帶』。這是祭司的服裝。然而,卻不是祭司作工時的裝束,乃是他退息時所穿著的,因為這衣是非常寬大,『直垂到腳』的,並且腰間並不束帶,帶子乃是束在胸間。這裡的長衣是祭司平常所穿的,(利六10,)與『濺了血的衣服』(啟十九13)有別,因為祂出來審判時,才穿那衣;這時雖然宣告審判,然而,卻未實行。這與大祭司所穿榮耀美麗的衣服(利十六4)也有分別,因為此時祂乃是在殿裡察看燈台,並非出來除罪,顯明祂千年國的榮耀。這衣服乃是祭司出營察看麻風時所穿的。

  『束著金帶。』舊約大祭司所束的不過是用金線織成的;(出二八2,4~5;)所以,他們的職分雖然是神所立的,但仍不免於終止,因為他們不過是人,是會死的。我們的主所束的是精金的,所以永遠不失光澤,永遠長存。(來七23~24。)祂束帶的地位是我們所當注意的:『胸間束著金帶。』平常帶是束在腰間,(太三4,約十三4,)以便使衣服貼身,易於作工。以帶束於胸間,就是表明工作已經完畢,不必再束腰了。舊約大祭司亞倫當他工作完畢之後,他就入聖所更換他榮耀的衣裳;照樣,我們的主耶穌當祂在空中審判祂的教會完了之後,就要在榮耀中顯現。金帶尚有一個意思,就是神公義的代表;因為當祂來審判時,『公義必當祂的腰帶。』(賽十一5。)

  十四至十五節:『祂的頭與發皆白,如白羊毛,如雪;眼目如同火焰;腳好像在爐中煆煉光明的銅;聲音如同眾水的聲音。』

  不特主的服飾表明審判的性質,就是祂的自己所表明者亦不更少。『祂的頭與發皆白,如白羊毛,如雪。』但以理在異象中看見那亙古常存者的『衣服潔白如雪,頭髮如純淨的羊毛』;(但七9;)我們知道這亙古常存者就是神;在這裡約翰述說主耶穌的形容,一如但以理講論神然:主耶穌就是神。

  『祂的頭與發皆白,』表明主的完全智慧。箴言說,『白髮是榮耀的冠冕;』(十六31;)又說,『白髮為老年人的尊榮。』(二十29。)所以,白髮的意思就是經歷、榮耀和長久。保羅說,『神是基督的頭。』(林前十一3。)所以,這裡頭的意思,就是表明主耶穌的神格。我們的主耶穌乃是『永世的父』。(賽九6,原文。)『祂的頭與發皆白,如白羊毛,如雪。』我們在以賽亞一章十八節,看見神應許我們,要洗我們的罪,白如羊毛,如雪。我們想到我們的罪已經潔淨,一如主的頭與發一樣,我們豈不驚奇主的恩典麼?

  但祂的頭上並沒有冠冕!祂作王的時候還沒有到。

  『眼目如同火焰!』所以,能鑒察人的肺腑與心腸。這表明主在祂的審判中,永遠不至錯誤。火叫善者清潔,叫惡者滅亡。在瑪拉基書中以基督為『煉金之人的火;』(三2;)當以色列人復興時,主要以『公義的靈,和焚燒的靈』,(賽四4,)潔淨他們的污穢。後日基督徒站在審判台前時,主也是以火試驗人的工作,『因為那日子要將他表明出來,有火發現;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林前三13;)『所以時候未到,什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祂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林前四5;)『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台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林後五10。)現在我們雖然能在暗中犯罪,作人不見人不知的事,然而,『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

  主的『慧眼察看世人』,(詩十一4,)『並且被造的,沒有一樣在祂面前不顯然的;原來萬物,在那與我們有關係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開的;』(來四13;)不特如此,在今日『耶和華的眼目遍察全地,要顯大能幫助向祂心存誠實的人』。(代下十六9。)真的,祂的眼目如同火焰!我們眼目的裡面是黑暗的,當有外面的亮光,我們才能見物;但主的眼目不是如此。祂的眼目如同火焰一樣,沒有什麼能從祂面前隱藏起來的。所以,聖徒們,不要忘記這個。你今日向人所隱藏的,他日要在眾人前顯露出來阿!

  祂的『腳好像在爐中煆煉光明的銅!』銅是金屬中最剛硬的;在聖經中銅有審判的意思;所以,院中的洗濯盆,野外舉起的蛇,都是用銅作的。銅在爐中煆煉就生出一種令人生畏的白色。主的腳是這樣的!祂銳利眼目所定罪的,祂的腳就把它踐踏了。祂要審判祂目中所看為有罪的。祂的腳如『煆煉光明的銅』,祂的行為是何等的純潔!祂這一種可怕的聖潔,行走在各教會中間,祂所定罪的豈不甚多呢?不久我們就要看見,祂這腳要踐踏撒但和一切可憎惡的於祂的腳下!

  祂的『聲音如同眾水的聲音!』沒有人能抵擋祂!眾水的聲音是人所管不住的。此時,祂的聲音並非如前的微小柔和,以吸引罪人前來就祂,而是威嚴審判,無論何人都要聽祂。這正如詩人所說的:『耶和華阿,大水揚起,大水發聲,波浪澎湃。耶和華在高處大有能力,勝過諸水的響聲,洋海的大浪。』(詩九三3~4。)以西結說,『以色列神的榮光從東而來;祂的聲音如同多水的聲音。』(四三2。)眾水的聲音,照著聖經的意思,就是神的威嚴和能力;現在這威嚴和能力乃是從那為人的基督而出!

  聖經裡面還說到我們主耶穌基督聲音的權能。祂自己說,『死人要聽見神兒子的聲音,聽見的人就要活了。』(約五25。)說到祂的怒氣,耶利米說,『耶和華必從高天吼叫,從聖所發聲,向自己的羊群大聲吼叫,祂要向地上一切的居民吶喊。』(二五30。)真的,『耶和華的聲音大有能力!耶和華的聲音滿有威嚴!』(詩二九4。)

  十六節:『祂右手拿看七星;從祂口中出來一把兩刃的利劍;面貌如同烈日放光。』

  以上是那在恩中自降為人子者位格的表示。祂的慈愛與祂的聖潔,都是永遠不更改的。我們愛想到祂的慈愛,我們也當知道祂是聖潔的。神將所有的審判都交與這位人子。我們現在看祂的地位:『祂右手拿著七星。』這七星就是七教會的使者。(20。)無論這些使者是指著誰說的,基督的右手拿著他們,就是表明基督的全權,祂在神的工作上、政治上、教會上都有全權。因為右手在聖經中有權柄與高舉之意。請讀詩篇十六篇十一節,十七篇七節,十八篇三十五節,行傳七章五十五節、五十六節。

  這些使者乃是在主的手中,他們是忠誠愛主的,他們的職分乃是發光如星一樣。他們在主的手中是最安穩的,然而責任也是最重大的。我們忠心愛主的人,切不要以為我們所作的工是非常偉大的,應當記得無論我們縱橫奔走,總不外在主掌握之中。

  另有一點,這些使者乃是在主的手中,並非在主的頭上,作主的冠冕;因為他們得榮耀的時候還未到,他們尚在試煉之中。他們應當忠心,才能永遠照耀,否則將為『流蕩的星』。(猶13。)

  『從祂口中出來一把兩刀的利劍。』主耶穌是神立定的報仇者。以賽亞十一章四節說,主耶穌要『以口中的杖擊打世界;以嘴裡的氣殺戮惡人』;四十九章二節主耶穌自說,神『使我的口如快刀』。這就是表明主耶穌話語的能力,不特在良心上叫人知罪,並且在審判裡也是銳利的。『棄絕我不領受我話的人,有審判他的;就是我所講的話在末日要審判他。』(約十二48,原文。)祂所審判的,不只世界而已,教會也要受審;因為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彼前四17。)啟示錄首三章,就是證明教會比世界(四~十九)更先受審。這口中的利劍共有兩個用處:一用以刑罰背叛的教會,就是不忠心的枝子。啟示錄二章十二節、十六節就是說到此點:『你要寫信給別迦摩教會的使者,說,那有兩刃利劍的說,…你…若不悔改,我就快臨到你那裡,用我口中的劍,攻擊他們。』一用以刑罰強項的世人,就是不順從祂福音者。啟示錄十九章十五節、二十一節就是說到此點:『有利劍從祂口中出來,可以擊殺列國;…其餘的被騎白馬者口中出來的劍殺了。』

  我們應當明白,主的爭戰並不是用手中的劍,乃是用口中的劍,就是祂的話。(約十二48。)主的話沒有一句是不帶著能力的;(路一37;)不特在創造上、保守上,就是在爭戰上,祂都是一說便成。將來的爭戰就是如此,則今日我們與我們屬靈仇敵爭戰亦何莫不然-用主的話。所以,我們平日須將神的話豐豐富富的藏在心裡,好使聖靈在危難的時候,叫我們記起,以便運用,抵擋仇敵。可惜許多人不明白什麼叫作靈戰,有的以為與社會上的罪惡和人物奮鬥,就是靈戰;有的以為與自己心裡的私慾爭抗,就是靈戰;但是,神的話並不這麼說。保羅說,『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弗六12。)靈戰就是神的子民與撒但和他手下的邪靈爭戰。這種爭戰,就是不願撒但在我裡面、外面得勝。無論是對我,或是對世,凡足使仇敵得志的,我都反對。如此的爭戰必定當有神的話方可。在急難時,聖靈要賜我們以一節或兩節的經言,叫我們藉著這一兩句神的話,勝過撒但的試探和攻擊。主耶穌在曠野受試的得勝,就是倚靠神的話的榜樣。

  祂的『面貌如同烈日放光!』基督是公義的太陽。(瑪四2。)當祂在變化山上時,曾一度現出祂的榮耀,那時祂的『臉面明亮如日頭』;(太十七2;)彼得說到此事時,他以為是表明『主耶穌基督的大能,和祂降臨』(彼後一16)得國的事。變化山上的事就是將來千年國的預表。(太十六28。)所以,這裡的意思,就是主耶穌快要再臨到祂的國中,為王於地上,叫世界的夏天(太二四32)來到。(在此,我們看見聖靈的意思已經不在乎教會了,祂的意思乃是在乎基督得國。)

  日頭是神造物中之最高者,神稱它為『大光』,叫它『管晝』。這裡『烈日放光』的意思,就是午日當天,無雲霧無陰翳的意思。這是一個合式的借喻,以表明主耶穌千年國的榮耀和權能。

  主耶穌的顯現,根據聖經,計有兩次,用晨星和日頭為代表。祂為日頭的顯現,乃是對於世界;祂為晨星的顯現,乃是對於聖徒。晨星是在天快亮時顯出的,當有在夜裡儆醒的人才能看見;這是基督徒的地位。日頭是在白晝時出現的,世上眾人都得見祂。先出晨星,後出日頭。我們的主耶穌當祂未顯現與世人看之先,要先向愛慕祂顯現的人顯現。這是何等的盼望!我們應當分別這兩次的顯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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