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神的見證 書名:基督徒報(卷二)

 

八節:『主神說,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全能者。』

  照一位聖經學者格蘭特(F. W. Grant)的話,上文的『這話是真實的,阿們』,也可屬在這一節裡面;意思就是:『這話是真實的,阿們,這一句話是「主神」說的。』因為人不相信,所以,祂與人辯論祂,指詰人的不信。祂證明主耶穌快要再來;祂現今也是這樣的證明。晚近祂在政治上、宗教上、道德上、靈性上,豈非表明基督快要再來了麼?誰能否認這些不是預兆呢?究竟人無論如何不信,這些總是神半夜的呼聲。

  這裡我們看見約翰將基督與神聯合起來。二十二章十三節,主耶穌也用本節所說的以自稱。這裡我們看見基督如何與神若可分,若不可分。

  『主神』是神在伊甸園裡所用的名字。這一本書是說神如何再造一個新伊甸園,在這裡的人永不再墮落。所以,當說到新伊甸園時,祂又是稱作『主神』。(二二5~6。)這裡將祂的兩個名字聯合起來,『主』(就是耶和華)是祂與以色列人立約的名字。『我是耶和華…與他們堅定所立的約。』(出六2~4。)『神』是祂普通的名稱,表明祂比任何人類都更高大。主神這個名稱是非常合式的,因為這名字聯合神在前代所有的名稱,表明神是一切的神。說話的乃是這位神,祂所有的應許和警告都是誠實的。

  有一件事應當記得:人的名稱是因地、因時、因人而變的。人在家中為弟兄,在政治機關上,就不能再互稱為弟兄了。所以神在聖經中所用各種的名稱,都有其獨立的意思。神是因人因時而啟示祂自己的名稱。可憐!不信的人不知這個,反而因此對於聖經的來源生出許多疑問。

  『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阿拉法是希臘文的首字字母,俄梅戛是末字字母。這表明祂是始之始,終之終;無始無終;萬有之始,萬有之終。字是用以說話的。祂的話是一切言諭的始終。祂說,所有當說的就說了。起初,祂一說,萬物就都有了。後來,祂又說,萬有就按著祂的命令定規了。現在說話作見證的,乃是這一位。祂是永遠的神,祂所作的見證都是真的。祂不特證實一切舊代的真理,並且證明所有末後的警告。

  『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全能者。』『全能者』意即『萬軍之主,』表明祂是宇宙之主。『全能者』是神與亞伯拉罕立約的名。『神曉諭摩西說,我是耶和華;我從前向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顯現為全能的神,至於我名耶和華他們未曾知道。』(出六2~3。)這裡我們看見神的名稱都是祂在從前各代裡所用的名字;恩典時代中的『父』,是不曾題及的。作見證的乃是這位全能者,祂有能力成全祂的計劃;乃是祂,為那從前曾在軟弱裡被人釘死,將來要在權能裡受人敬拜的主耶穌作見證;所以祂的見證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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