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語 書名:基督徒報(卷二)

 

(甲)看見的事(第一章)
(一)引語          一至三節
(二)問安並祝福       四至五節
(三)歡呼          五至七節
(四)神的見證        八節
(五)約翰在拔摩島      九節
(六)榮耀基督的異象     十至十六節
(七)主的委任        十七至二十節
一節:『耶穌基督的啟示,就是神賜給祂,叫祂將必要快成的事指示祂的眾僕人;祂就差遣使者,曉諭祂的僕人約翰。』

  『啟示』與封閉是相反的,意思就是將幕掀開。啟示錄是神把將來的幕掀開,將裡面的真理顯現給人看。這真是責備許多的人!神把題目說出來,就是要勉勵讀者與聽者。然而,人何等輕看這本書!啟示的意思就是顯露。『啟示』到底是顯露,或是封閉呢?神所啟示,以引導我們日常生活,叫我們遵守的,(3,)裡面能否藏著許多的疑點,以致我們不知何所適從?不讀啟示錄的,真沒有理由可以推辭!

  許多人有一個錯誤,就是以『耶穌基督的啟示』指我們愛主的再來。不錯,在聖經裡,曾有多次以祂的啟示(顯現)為祂的再來。然而這裡,明是指著本書說的。因為這『啟示就是神賜給祂,叫祂…指示祂的眾僕人』。這本啟示錄不只是神所默示的,(提後三16,)乃是神所啟示的。啟示與默示有一個分別。啟示是神所直接給世人的-否則其中真理無人能知;默示乃是神保守人不至於錯誤,叫他所寫的完全真實、可靠,叫人得著利益與福祉。這裡的啟示,與林前十四章二十六節的『啟示』相同-神所啟示的,並不是說主耶穌的再來。

  『耶穌基督的啟示!』這啟示是屬乎我們的主的。當我們聽見祂的名字時,我們的心豈不如火焚燒麼?這書將我們主的特別價值說出來-啟示我們的主;否則我們無從知祂。這『啟示就是神賜給祂』。有屬靈知識的基督徒,都要看出這一句話的特別處。雖然這啟示是祂的,但是,乃是『神賜給祂』的;祂自己沒有!這書是從為神的神來;並非天父在祂的家裡,啟示祂的兒子。我們的主在這個地方,並不是作父懷裡的獨生子,與父有父子的親情;乃是神在宇宙政權的位上,教訓祂的僕人耶穌基督。這裡的性質與馬可十三章三十二節所說的相同:『但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惟有父知道。』祂在馬可福音裡是神的兒子而作了僕人。僕人不知主人所要作的,只知主人所告訴的。在這一本書裡,神的地位不是主耶穌的父,也不是基督徒的父。主耶穌在本書裡是作人,作神的僕人,而為神所升高。祂沒有升高祂的自己。這真是祂眾僕人的榜樣!祂命他們走祂所定的路;就是在那裡他們才能與祂交通。更奇妙的,就是沒有一個新約受默示的著者,像約翰那樣在他的福音裡,高舉主耶穌至大無比的屬神榮耀;然而,也就是約翰在啟示錄裡,詳說祂的為人榮耀-自然並不埋沒祂的神格。

  照樣,啟示錄乃是主耶穌賜給『祂的眾僕人』的。這書是一本僕人的書。祂對於祂的門徒,並不是指示祂是身體的頭,或是他們的朋友,對他們剖心;祂乃是他們的主,指示『祂的眾僕人』以將來『必要快成的事』。這與約翰十五章十五節是何等的不同:『以後我不再稱你們為僕人!』在約翰福音裡,聖靈的專一目的就是指明信主耶穌的人,乃是神的兒女。一章十二節說,『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主死而復活後,就說,『你往我弟兄那裡去,告訴他們說,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神,也是你們的神。』(二十17。)但是,在這裡我們是站在異地上。這裡所說的,並不是個人與神家族上的關係,乃是個人在神政治上的職務。雖然,這書也曾說到神奇妙的救贖,然而,聖靈並不稱神為人的父-除了五處稱祂為羔羊的父。

  兒子與僕人是大有分別的。聖徒並不是先作僕人,然後轉為兒子。我們並不是因著服事神,得為祂的兒子,乃是因著相信祂的獨生子。然而,這並不取銷我們服事神的責任。我們作了祂兒子之後,就應當看祂是我們的主人,在一切事上應當順服祂。這是神的次序。這裡『僕人』的意思,就是承認主的合法權利。原文這字應當譯作『奴隸』。保羅、(羅一1、)彼得、(彼前一1、)雅各、(雅一1、)猶大,(猶1,)都是以此自稱。奴隸!我們若不是主的奴隸,我們就不是自由的人!我們是賣給主的;因祂用祂的寶血把我們買回來。所以,照著律法上的權利,我們是永遠屬祂,作祂的奴隸。我們應當注意一點:我們的救恩完全是主耶穌替我們成就的,我們一相信祂,就永遠得救了。但是,事並不止於此,並非一得救作神的兒子就了了;這反是我們生命的開端。自我們得救那日始,我們在地位上是作神的兒子,這是永不更變的;同時,我們在事工上是作祂的僕人事奉祂的。真心順服神之神的兒女,就是祂的僕人。除了順服之外,事工的眾多並不感動神的心。順服是審判台前的試驗。

  讓我在這裡再說幾句的話。作工服事神,真是每一個神兒女的責任;但是,就是在工作裡面,豈不是有許多的自是和不順服麼?恐怕許多的工作,在神的亮光裡要銷滅無存!許多的人能說,『我服事你這多年,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路十五29;)但是,對他父親家裡的歡樂聲音,卻是門外漢!許多的人能禱告說,『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路十八12;)然而,我們的愛主說,捶胸的罪人,只說了『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路十八13)一句話,卻更蒙神的稱義。願我們服事主,不是因著本分,也不是因著人讚,乃是因為愛祂。僕人的事工,應當安基在兒子的地位上。『祂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林後五15。)因為懼怕將來的斥責而作工,與因為愛慕現今的救主而受勞,是何等的相異。因愛心所受的勞苦,雖然有許多的地方應當捨己,應當自卑,但是,並沒有怨言,並沒有怨歎,除了喜樂之外,並無別的。啟示錄這本書乃是對這樣的人說的。『指示祂的眾僕人。』我們應當站立在僕人的地位,才有明白這書的可能。所以,如果我們不是配受這種稱呼,我們不能望神『指示』我們。

  『眾僕人』就是所有的僕人。有的是很卑微的,有的是最高貴的;有的是很顯露的,有的是頂隱藏的;除了主眼目之外,沒有人看見。然而,感謝主,因為如果我們忠心事奉祂,無論在何處,祂都是悅納的。祂不是看我們所在的地位,乃是看我們如何在那地位。卑下與隱藏,並不能攔阻我們與神並祂的兒子交通。高貴與顯露,若非在主前有同樣實在的經歷,也是非常危險的。徒有外面的榮耀,而無裡面與主的同死,真是叫靈性破產。無論我們何在,作何工,我們都當有啟示錄的勉勵,啟示錄的題醒。主既然這樣的慈愛,肯將這書指示祂的眾僕人,願主叫我們不要輕忽主的恩賜。

  我們讀了『必要快成的事』這句話之後,切不要以為當日既說『必要快成』,則現在必定已經成了。這裡明有神的智慧,因為神如果告訴祂的僕人,以為尚有二十個世紀,基督方會再來,則必定催迫人睡覺。在當日的時候,也有基督再來的可能。從忍耐的神看過來,千年原如一日;這裡的預言,也有如此精神。並且,羅馬十六章二十節那裡的『快要』,與這裡的『必要快成』是相同的,那裡的應許像啟示錄一樣,也尚未應驗。但是,當我們讀下去時,我們要看見,真的,有的地方已經應驗了。(指本書二章、三章。)當時,教會的時期尚是未定,所以,主耶穌自己也說,『看哪!我必快來;』所以,祂的聖徒們,『腰裡要束上帶,燈也要點著;自己好像僕人等候主人。』(路十二35~36。)願我們預備主今天來!

  照著本書的精神和性質,我們看見這書不是主直接指示祂的眾僕人,也不是主親自指示約翰,乃是『祂…差遣使者,曉諭祂的僕人約翰。』這裡並不是以約翰『是耶穌所愛的,側身挨近耶穌的懷裡』的門徒,他乃是『祂的僕人』。這是何等的責任!司提反說,以色列人所受的律法是天使傳的;(徒七53;)希伯來書將『藉著天使所傳的話』,(二2,)與『藉著祂兒子(主耶穌)曉諭我們』(一2)的話,互相比較;這裡主耶穌也是藉著祂的使者曉諭約翰。所以,我們知道這書是回到舊約以色列人的境地去。這書表明主要如何對待世人,而顧念祂的以色列民;這書不說教會的特殊權利,只說她對基督所負的責任,她是接在真橄欖樹上的一枝,若非結果,就是砍下。不明白這個性質,就難於明白啟示錄。

  指示約翰的天使在二十二章裡,尚明記他一次:『我既聽見看見了,就在指示我的天使腳前俯伏要拜他。他對我說,千萬不可;我與你,和你的弟兄眾先知,並那些守這書上言語的人,同是作僕人的;你要敬拜神。』(8~9。)他並不貪人的敬拜!『同是作僕人的!』真能作神僕人的人,必定像這個僕人。貪求人稱讚的,就是奪神的榮耀。若能叫人敬拜神,而隱藏自己,是何等的美好!還有一點,我們應當注意。這使者所曉諭約翰的,乃是『必要快成的事』。『快成』意即『在簡短的期間內成就』。所以,本書內凡是使者所曉諭的,是要在一個簡短的期間內成就,其他則否。一到三章是主所親示的;所以,不是在短促時間內,可以應驗完的。四章以後,乃是天使所曉諭的。

  『曉諭』的意思就是指明。比較約翰二十一章十八節、十九節,行傳十一章二十八節,二十五章二十七節。『曉諭』也有『表演』的意思。神用許多的異象表演將來的事於約翰面前。

  所以,這書既是神所賜給的,基督所送出的,天使所曉諭的,約翰所記載的,就是我們所應當接受的。主是何等的明智!祂預先說出這書的重要,鄭重傳來,好叫我們留心接受。可惜!雖是這樣的鄭重,而輕看這書的人還多呢!他們的思想與神的是何等的不同!

  二節:『約翰便將神的道,和耶穌基督的見證,凡自己所看見的,都證明出來。』

  約翰『所看見的』,就是『神的道,和耶穌基督的見證』。這裡只有神的道,和耶穌基督的見證;約翰看見的,並不是第三件事。他並不是在神的道和耶穌基督見證之外,再見證什麼,乃是記載他所看見的而已。『凡』字就是包括神的道和耶穌基督的見證,在約翰所看見的事物裡面。『神的道』就是神所給耶穌基督的啟示,就是使者所曉諭約翰的許多異象。『耶穌基督的見證』就是祂(基督)為『神的道』對各教會所作的見證。這裡我們看見了全部的啟示錄。這裡,(並不是說『為耶穌基督作的見證』,)乃是祂自己作見證,為神的道作見證。神賜這啟示(錄);祂為這啟示作見證。所以,二十二章十六節說,『我耶穌…將這些事向你們(眾教會)證明。』十八節說,『我向一切聽見這書上預言的作見證。』這是神對這書的意見!這是主耶穌對這書的思想!

  本書神的啟示,和主耶穌的見證,與約翰福音所記的,是何等的不同!在那裡,主耶穌乃是神的道,充滿了恩典;祂的見證乃是為父作的。在這裡,『神的道』就是『耶穌基督的啟示』,當祂明稱為『神的道』時,是不講恩典的。『祂穿著濺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稱為神之道。』(十九13。)在這裡,祂所作的見證,並不是為父作的;因為父的名稱非常少見;(一6,二27,三5,三21,十四1所說的父,都是指主耶穌的父說的;)祂乃是為審判的神和祂國度的能力作見證。

  約翰將他所聽見的和所看見的,就都證明出來。這裡並不是神的聖靈將祂的意思告訴教會,乃是將這預言的啟示交給約翰,論到在世界的教會和世界自己。

  三節:『念這書上預言的,和那些聽見又遵守其中所記載的,都是有福的;因為日期近了。』

  讀了這幾句話,誰能說這書是無益的呢?因難於明白而不讀者,和明白而以為與靈性無關者,都不能不無損失。主好像早已預知祂的僕人們要忘記這書,所以在它的開始,就特別的稱揚它。可惜!許多的人連這稱揚的話都沒有看見。不特在書的開始如此,就是在書的終局,主也是如是說,『這些話是真實可信的;主就是眾先知被感之靈的神,差遣祂的使者,將那必要快成的事,指示祂僕人。看哪,我必快來。凡遵守這書上預言的有福了!』(二二6~7。)主在這裡盡力勉勵與這書接觸的一切人等。不特念的人有福;就是聽而遵守的人,也是有福的。念的人是單數的,聽的人是雙數的。這是勉勵一切不識字的信徒!聽的也可得福,因為也有一個機會遵守這預言。我們應當注意書末(二二7)的賜福,與書首的有分別。書末將讀的和聽的刪去,因為至書末時,讀的也讀了,聽的也聽了,現在的問題就是遵守。有機會遵守這書上的預言,而得著遵守的福,就是讀者和聽者的福。聖靈知道這書必特別被人忽略,所以就賜特別的福與少數肯讀、肯聽的人。二十二章十九節主耶穌禁止人自本書刪去什麼;但是,有人竟把全書都刪去!

  這書是實行的,不是徒供人揣摩思想的。這可從『遵守』二字看出來。『遵守』的人是有福的。預言是可以遵守的。多人以為查考預言是無關緊要的。自然,預言無關於我們的得救;但是,我們得救之後,豈不要叫神喜悅麼?豈能終於得救,止於得救麼?願神救我們離開這樣的自私!並且,主耶穌基督再來的審判,常叫未信者的心懼怕,而來歸向主。在我們固是有福的指望,在他們卻是難免的定罪。查讀預言,並不是叫未得救者生奇,乃是叫他們戰兢在主的面前。不特如此,查讀預言,能叫我們想慕基督的榮耀,和將來的福樂。輕看預言就是輕看祂的榮耀和恩典,也失去我們善行的動力。這『遵守』就是聽從這書,直至日常的行為受這書的管束。我們應當『買』它,應當出代價;世人卻要看作無用的犧牲。如果我們真要得著它,我們就應當『計算花費』。所有的真理,都是這樣的向我們要求。順從是第一件要事。我們不要委屈主的話語,限定什麼地方我們要順從它。這樣的心是何等的深藏在我們裡面!我們不要因著不肯順從真理,而發明一種邪說以遮蓋我們的赤裸。我們如果要真確的明白這書,我們在主面前的靈性情形必定無誤方可。專心順從真理,一無條件的順從,要叫我們完全預備,以待來日。

  啟示錄真要要求我們遵守它的話。然而,並不是空守,乃是有福氣的。它的要求大,它所賜的福也大。雖然有時在肉身上看,是很難遵守的;然而,主的軛不是容易的麼?祂的擔子不是輕省的麼?(太十一30。)知主的人,必定不以主為『忍心的人』,(太二五24,)更不以祂為『埃及的督工』。(出一11。)我們現在的奉獻,是我們永遠的利益;眼前的損失,是實在的得著。我們所失去的越多,我們的喜樂也越大。祂配受我們的順服;因為要叫祂的心喜悅,叫我們自己得福。我們現在應當查察我們心的深隱處,看我們的愛好,和我們的目的,是否專為基督?或者尚有許多的『憐惜』和『愛惜』?(撒上十五9。)能與詩人一同說,『你一切的訓辭,在萬事上,我都以為正直,我卻恨惡一切假道』(詩一一九128)的人,有福了!我們現在可以略看,何以讀聽這書特別的有福氣。如果我們以讀神的話的心,讀神的話,則讀神的話,都是有福的。然而,在聖經中,只有這麼一本,神特別、明白應許賜福與讀者。何故?我們說一點,當我們看見羔羊如何在世受苦受難,我們的心就何等的愛祂。這書卻將祂的榮耀指明給我們看;叫我們知道羔羊因著自卑所得的榮耀是何等的大。不只羔羊,它也說出我們跟隨羔羊的人的榮耀。這叫我們陰翳的雲天,發出陽光。真愛主的人,現在所受的是何等的苦難!他們事事掣肘,為主的緣故,不特忍氣吞聲,並且無氣無聲。但是,這書告訴我們,主要拭乾他們一切的眼淚,叫他們的心在主裡面得著滿足。這是何等的福!知道這個,真要加增我們受苦的力量。並且,這書把將來的事,清清楚楚的告訴我們。人們都欲預知將來的光景,好叫他們知道如何預防,對於行事為人知取何種方針。然而,世人總不知。但我們的神並不把將來留在黑暗裡。祂在啟示錄裡,把將來的事預告我們,好叫我們現在就行走於將來的光中,不至錯作,也不至空作。祂告訴我們以將來世界一切的結局,好叫我們知道『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惟獨遵行神旨意的,是永遠常存』,(約壹二17,)而不把我們的希望建立在這暫時的世界上。再者,這書告訴我們以基督再來的盼望,叫我們『凡向祂有這指望的,就潔淨自己,像祂潔淨一樣』。(約壹三3。)主的再來,是叫信徒成聖的最大動力。再來的道理,應當在我們的行為上管理我們。不知神的話能力的人,就以為知主快來,要叫人懶惰。但是,沒有真正明白一件道理,能引人作神所不喜悅的事的。約壹三章三節、四節就是塞世人空想的口。感謝主!因為讀啟示錄有這樣的福!

  許多的人,承認寄七個教會的書信,是大有用處的,卻輕看預言的部分;然而,主特別祝福人所輕看的-『這預言』。雖然,主沒有在預言部分裡直接對教會說話,然而,主的命意是叫教會從全書裡得著益處。主的意思,是要在這書尚是預言,未成為歷史之前,藉著它開我們的心竅,激我們的愛心。就是當日期『近』而未到的時候,我們應當特別聽讀思想這書。啟示錄是現在時宜的書!然而,就是因啟示錄是施福給它的讀者和聽者,就使人生一種自私的心,以為其中所有的印、號、碗等等,都是指著教會說的!然而,聖靈的話是何等的明白!我們應當注意這書,不是因為我們是在這預言的環境裡,也不是因為這些事已經過了,乃是因為那『日期近了』-尚未來,惟已近。我們應當記得:教會是站在恩典上;而我們不要將基督教會的根基移挪,而把她放在這書可怕的環境中。神把這書賜給我們,就是要叫我們能夠逃避這些事;乃是因我們不受它的警告,才有陷入災難的可能。受災不是福氣,逃災方是真福。我們不要以這書的預言全是教會的歷史。如果在使徒時候的聖徒們,沒有在災難之中,就能從這書得益,則自然這書對於我們也是有益的。在此,聖經並不是教訓我們,以為預言俾益我們,是在它應驗之後,是等到預言方面已過之時;反是:『有福的!因為日期近了!』

  什麼日期近了呢?我們若將二十二章六節、七節與我們現在所讀的三節相比較,就要看見,這兩處幾乎是相同的。那裡的『我必快來』,與這裡的『日期近了』,好像是同一意思的。因為主快來了,所以讀、聽、守這預言的有福了。因為主快來,所以與主來有關的事,也都快來了。不讀的人,有者無以得著,有者無以逃避。『試煉』的日期(三10)到了,所以,我們應當『儆醒祈求』,免得也在其中。『收成』的日期(可四29)到了,熟者入倉,生者留世。『審判』的日期(彼前四17)到了,我們是得賞賜,或是受虧損呢?『復興』的日期(徒三21)到了,神借眾先知所應許的,快要應驗了;我們能進去與主一同作王麼?願我們只有一個目的,就是叫主的心歡喜,好叫我們在那日期,不至受虧。

  『日期近了!』二十世紀前,就說日期近了麼?神對祂基督的再來,好像並沒有定期。祂所以直到今日,尚未再來,並不是祂的遲延,乃是祂的寬容。(彼後三8~9。)無論何時,這『日期』都是『近了』的。祂要古今一切的聖徒儆醒,預備祂的兒子在他們(聖徒)還活在世時就來。保羅當日就是這樣。怪異得很,撒但竟叫人想,主既未來,所以祂必不來,或等至千萬年後方來!這與主所說的『我必快來』,豈非完全相反麼?看現在的光景,教會和世界的光景,我們不能不重新再說,『日期近了。』有一點我們應當知道,主耶穌在約翰時,就可再來;並不等這二十世紀的過去,和其他預言的應驗。我們已經說過,這是聖靈的智慧,揀選同時存在的七個教會,叫他們知道不必再等什麼,主盡可在那時就來;然而,主遲延了。這七個教會,又足以作歷代教會的史記觀。主對彼得所說論約翰的話,『我若要他等到我來的時候,』(約二一22,)也與此相合。哦!我何等的盼望,我能像西面一樣:『得了聖靈的啟示,知道自己未死以前,必看見主所立的基督!』(路二26。)我真渴慕見祂的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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