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示錄其他的啟示 書名:基督徒報(卷一)

 

我們所說的,都是論到啟示錄如何與舊新約預言相符合。這是說啟示錄如何與聖經所已有的預言相表證。然而啟示錄並非專專講說從前所已說的,並非重複宣傳前此先知所已述說的。啟示錄裡有許多的新境地,是從前先知所未涉過的。雖然,有的信息是前此先知所已傳揚的,啟示錄不過推繹它們,而光明之。上文多就於敵基督而言,證明其與先前的預言相合。現在可以看神在啟示錄神跡的審判。聖經常說,神(不是假的)跡是末日的特徵。那日『地要大大震動,多處必有饑荒瘟疫;又有可怕的異象,和大神跡,從天上顯現』。(路二一11。)『在天上我(神)要顯出奇事,在地下我(神)要顯出神跡,有血、有火、有煙霧;日頭要變為黑暗,月亮要變為血,這都在主大而明顯的日子未到以前。』(徒二19,20。)啟示錄就是說神如何行這些神跡。神曾與雅各家立奇事的約,此約就是應驗在啟示錄第三段的時候。耶和華說,『我要立約,要在百姓面前行奇妙的事,是在遍地萬國中所未曾行的;(所以是比當日行在埃及的神跡更大。)在你四國的外邦人,就要看見耶和華的作為,因我向你所行的是可畏懼的事。(猶太人是散在各外邦中的,所以這神跡是普遍世界的。)』(出三四10。)啟示錄就是講論神如何行此神跡,並救猶太人。

  世人罪惡日甚一日,直至非神施恩刑罰世人不可。此時神最恩惠的法子,就是刑罰世人。『你們要哀號,因為耶和華的日子臨近了;這日來到,好像毀滅從全能者來到。所以人手都必軟弱,人心都必消化。…耶和華的日子臨到,必有殘忍、忿恨、烈怒;使這地荒涼,從其中除滅罪人。』(賽十三6~9。)不特如此除滅罪人,並且我們已見敵基督如何大行奇事;所以,神就行出祂的神跡,抵制魔鬼,以表明祂自己的神格。是神作神,並非撒但。所以啟示錄記有撒但不能醫的瘡,撒但不能止的地震,撒但不能制的復活與被提,撒但不能斷的自己手中的煉。撒但不能與神競走到終點。天上的神跡比地獄的奇事,更為有力得多!知道這個,是何等慰人!

  所以,啟示錄所記載的許多事,乃是神手的直接行為-神跡。這些事是超乎天然之外的,乃是神所作的,乃是神跡。(既是神跡,就是實事,所以,我們不可靈然解,應當按著字面領受。)要明白此時的事,我們應當將啟示錄與舊約先知所預言『耶和華的日子』,或『主的日子』的情形相比較。先知所說『主的日子』的事,與這裡都是相同的。這我要請讀者自查。

  第三段裡所說的,除了神行神跡審判世人的大部分外,尚有論到將來的事的一小部分;這就是在千年國之後的事。這,我們現在不必題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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