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示錄第三段與聖經其他的預言 書名:基督徒報(卷一)

 

啟示錄頭三章多說教會的事,其與別的教會道理的相關,已如上述。啟示錄第三段是從第四章到末。這一段在上文已經表明,是在教會事完之後,所以是一個預言。在這一段裡,有許多的話語,單讀本書是看不出什麼意思的。彼得說,『經上所有的預言,沒有可隨私意解說的;因為預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彼後一20,21。)『隨私意解說』,原文作:『照它自己的意思解說』。『它』字指預言。這意思就是:一段的預言,不能只照本段的預言而解。預言不是可以單就原處而解的。若如此,則不能無錯。因為所有的預言,並非各人隨著己意而寫。如果預言只是各人各隨己意寫的,則可以獨解,不理其他。但是,經上預言,並非如此,乃是聖靈感動各人寫的;所以寫的人雖多,而其意思則一-聖靈是各處預言的原著者,所以所有預言都是一以貫之。這樣,則人若領悟預言,斷不可單看一處,應當互相比較,以經解經方可。這個原理-以經解經-是最要緊的。解經家的失敗,多是在此。彼得說,這個原理是『第一要緊的』。(彼後一20。)犯了這個規則,自難免紛亂。如果我們斷章取義的得著一個講解,這是何其易!解經難的地方,就是叫某段與全部聖經的見證相符合。所以我們對於擺在我們面前的經句,應當與別的經句相比較,好叫我們所得著的,不是一個理想,乃是一個證實的正確解釋。我們要查幾處的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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