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啟示錄的妙鑰 書名:基督徒報(卷一)

 

聖經的每一卷,都有一節鑰節;意即用這一節的經言,能夠開通本卷的意義。我們也希望在啟示錄書裡,能夠找出一節的鑰節,叫我們得著本書的綱領。這一節在什麼地方呢?主耶穌親自命令約翰寫啟示錄;我們現在可以看他到底如何受命著書,希望在這裡明白本書的內容。主耶穌命約翰說,『所以你要把所看見的,和現在的事,並將來必成的事,都寫出來。』(啟一19。)主命約翰寫三件事:第一,約翰所看見的事;第二,現在的事;第三,將來必成的事。約翰寫啟示錄時,就是照著主所命的,寫這三件的事。當主命約翰寫的時候,約翰已經看見了一個異象。主命他,第一,將他所看見的異象寫出。再後,主又命他記『現在的事』,並記繼續在現在的事後面的『將來的事』。所以,這一節的聖經,包含著過去、現在、將來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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