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示錄的時候 書名:基督徒報(卷一)

 

啟示錄這一本書,是在什麼時候寫的,是一個很大、很有關係的問題。因為有一班理論的教師,贊成啟示錄是很早寫的,大概是在尼羅操權的時候。他們要定下這個時候,使他們的理想能夠成立。他們的意見,是啟示錄裡的威嚴佈告,從羅馬大火以後,就完全應驗了。它所預言的,不過是指古時基督徒,怎樣受逼迫,並耶路撒冷的傾覆,和那時所發生別的事情。獸或敵基督的預言,不過是指尼羅王的殘暴,和他一切的惡行。啟示錄全書,已完全應驗於尼羅前後所發生的事情。照他們的解釋,啟示錄一書,在現今不過是一本應驗的預言罷了。對於我們作基督徒的人,是毫無靈性上的益處。這書就成為一部特別的羅馬史,或是古教會史。這樣,啟示錄豈不是一本無意思的書麼?因此,我們就應當研究看,啟示錄實在是什麼時候寫的;然後才有根據說,他們的理想對不對。

  我自己相信啟示錄是在西曆九十五年,到九十六年間寫的。這就是在十二個該撒的末一個,多米田(Domitian)操權的下一半。

  近代的穩妥解經家,都是同我一樣的相信。我今把幾個見證,寫在下面以供研究。

  對於啟示錄是在多米田在位的時候寫的,有二個大見證,就是:一,外面的見證;二,裡面的見證。今先論外面的見證。

  從第一世紀,到第三世紀中,所有的著作家,都承認使徒約翰被流到拔摩海島和他寫啟示錄的時候,是在多米田作王將終的時候。這就是西曆九十五年,至九十六年中。

  使徒約翰有個門徒,名作波雷卡(Polycarp);他有一個門徒,名作伊林尼亞斯((Irenaeus);他是約翰嫡派的門徒;所以他對於約翰暮年的事情,必定曉得比別人更多,更靠得住。彭伯先生說,『當他說到敵基督的名,或是太丹的時候;他專一的作見證如下:「我們對於這事,不敢確實的說,他必有這名,以冒說錯的險。因為我們知道,如果他的名現在就要發表出來;見啟示的(約翰)就當說出來;因為他所見的,並未過去甚久,大概乃是在我們這一代,就是在多米田操權的末尾。」』

  特土林(Tertullian)與伊林尼亞斯是同時的人,說,『使徒將所有的道理,和血,所澆灌的教會,快樂了!在那裡,彼得受像他主所受的苦;在那裡,保羅與(施洗的)約翰一樣死,而得著冠冕;在那裡,使徒約翰被投入沸油中,而無受害,就被貶到一個海島上。』這幾句的話,告訴我們二個事實。一,約翰曾被貶;二,他被貶的地方,是在一個海島上。當特土林論到尼羅的逼迫之後,他說,『多米田照殘暴來說,大概也是一個尼羅,因他所作的,也是一樣。但是他是人類中之一,所以他不再試作,他就召回他所貶的人。』

  多米田逼迫基督徒的法子,是用問流;尼羅的法子,是用殺死。這是歷史告訴我們的。

  亞力山大的革利免(Clement)以為多米田死後,約翰從他徙放的地方回來;那時是在西曆九十六年。以詩比亞斯(Eusebius)在他的書上,曾三次說到約翰的問流,是在多米田操權的時候;並以為他得著啟示時是在多米田為王第十四年,就是西曆九十五年。

  維多利納斯(Victorinus)在西曆三○三年殉道;他所寫的啟示錄註解,是最古存留至今的一書。他解第十章十一節所說的『你必指著多民、多國、多方、多王,再說預言』道:『約翰這樣說,因為他是在拔摩海島上,看見這個異象,就是被該撒多米田流到那裡,去作開礦的苦工。就在那裡,他得著啟示。因他已經年老,他想就從他的苦難裡,他要被接去享安息。因為多米田已經被弒,他所有的定案,一概取消;所以約翰自礦裡釋放之後,就發表他從主所受來的啟示。』在他的書裡,他解說第十七章八王中的第六個是多米田,啟示錄就是在多米田在位的時候寫的。

  第四世紀就有約蘭(Jerome)的見證,他說,『約翰寫啟示錄的時候,是在拔摩海島上,就是多米田皇帝第十四年時;(西曆九十五年;)多米田是羅馬逼迫基督徒的第二個皇帝,尼羅是第一個。』

  直到第四世紀下半的時候,才有異眾的以皮房尼亞斯出來,他說,約翰九十歲時,就是在古羅底亞斯(Claudius)在位的時候,他回來。按古羅底亞斯是被人殺死的。他死的年,是在西曆五十四年。如果約翰在西曆五十四年左右就有九十歲了;那麼,約翰比我們的主,約大有三十三歲了。因為到西曆二十七年,我們的主已經三十歲了;所以到了西曆五十四年,主耶穌(如果尚在世)大概有五十七歲了。在這個時候,約翰已經九十歲;那麼,他豈不是比我們的主大三十三歲麼?如果是真,主出來召門徒的時候,聖經記祂已經三十歲了;這樣,約翰作門徒時,已經有六十多歲了!每一個聖經的學生,都能說,他沒有這樣的老。所以贊成古羅底亞斯時候的理想,是無理由的。彭伯先生說,『以皮房尼亞斯是古代著作家中,最不謹慎、最不確實的一個。』

  這些外面的見證,已夠證明,啟示錄是在多米田時候寫的;何況我們還有許多,不勝舉例的古代著作家,贊成這個時候呢?

  外面的見證,是有力的;裡面的見證,也是不弱的。我所說『裡面的見證』,意是經文中的見證;就是說,啟示錄本書證明,它是在多米田時候寫的。

  若說啟示錄是在尼羅的時候寫的;那時離保羅的時候,不過只有五六年。啟示錄二章、三章中的七封書信,表明寫啟示錄時的教會光景,其中的光景最少是在保羅後二十年,或三十年的光景;並非保羅後五六年的光景;所以贊成尼羅的時候的理想,是不對的。第二章十四節所說的,『有人服從了巴蘭的教訓,』是在多米田時,才成立的;以前的時候,沒有事實來符合二章十四節。

  約翰說,『我約翰就是你們的弟兄,和你們在耶穌的患難、國度、忍耐裡一同有分,為神的道,並為給耶穌作的見證,曾在那名叫拔摩的海島上。』(一9。)這一句的話與教會裡的光景,是特別有關的。因為那時在別迦摩的教會,已有一個安提帕作了殉道的人;示每拿的信徒,快有信心的大試煉,或且將至於死。三章十節所述的這些光景,是表明亞細亞已有逼迫。這必不是尼羅的逼迫,乃是多米田的。因為尼羅所有逼迫的法子,都是用斬殺;多米田多用問流的法子。尼羅的逼迫,不過是在羅馬城附近的地方;多米田的逼迫,才有達到亞細亞。

  耶洗別雖然從前就在推雅推喇有了許多勢力,但是照二章二十、二十一節所記,在寫啟示錄的時候,已是主賜她機會悔改之時以後了。

  從外、裡,二個見證來證明,啟示錄必定不是在尼羅王在位的時候寫的;必定是在多米田操權的時候。這就是西曆九十五年,或是九十六年。

  因為啟示錄是一本的預言書,(一3,)所以那一班的理想家要把它著作的時候,安排在尼羅的時候;他們才能夠把書中的預言,應驗在尼羅王身上,和當時基督徒所遇見的光景。但是我們知道,這書是在尼羅王之後寫的,因它是本預言,所以他們的理想,不能成為事實了。這一本書,到了現今,還是預言;不是一本寓言的歷史,也不是一本應驗的預言。

  我們已經證明,這書是在多米田的時候寫的;所以理想家所有的計謀,打算將此可畏的書,就是聖靈最利的劍之一奪去;已經失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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