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架的道-與主同死(己) 書名:十字架的道

 

向己死,在經歷上,是比向罪死更深、更進一步的。普通神的兒女所最注重的,就是勝過罪。他們深深受罪的害,他們知道他們犯罪之後,如何叫他們自己的重生生命憂愁罪的可惡,和罪的苦況,他們已嘗了不少。所以他們最盼望的,就是得勝過罪,叫他們不再作罪的奴僕。因此,他們得著亮光之後,知道如何與主同死,算自己向罪死,他們就靠著聖靈的能力,確實去算,讓聖靈將十字架的成功彰顯在他們的心裡和身上。然而在這裡常有一個欠缺,就是他們既有了這個勝罪的經歷,就以為這是最高的生命,除此以外,已無再上的了。他們太注意他們的罪,所以一能勝算就以為足了。不錯,我們應當注意我們的罪,信徒不應當忽略他的罪,勝罪是一切義行的根基,也是基督人生活的啟軔。罪若尚作我們的王,我們就不能盼望在靈性上有何種的進步。然而,這不是說,勝罪之後就可故步自封,畫地為界,不再前進了。須知這是信徒消極更新的頭一步,前程尚是遠大,不要以為此外別無進境了。勝罪之後,有一個問題擺在信徒面前,就是如何勝『己』?

  信徒多多誤會『己』字的實意。有的信徒把『己』和『罪』混在一起。他們以為『己』就是罪,所以應當叫它死。自然己和罪,是有許多的關係,然而,究竟不就是罪。他們用自己量罪的程度,測量一切外面行為,凡自己所看為不對者,就定之為罪,以為如此的己,如此的罪母,應當釘死。殊不知己雖是惡,然而己益非全惡者。罪母所發出者都是罪,都是壞的、污穢的,罪母藉著己所發出來的,自然沒有良善的;然而,己有時所發出來的,在人的眼光(程度)看是很好、很不錯,頂道德的、極仁義的。如果照著我們量罪的程度去量己,就我們必定去己之惡者,而留其善(在人的眼光看)者。因為信徒不知己的根源,不知它能發出人神之所謂惡的,也能發出人之所謂善的。所以就仍居在『己』的界限之內,而不享受神完全豐富的生命。撒但是頂詭詐的,他隱藏這個事實,留信徒們在黑暗裡,叫他們知足於他們勝罪的經歷,而不尋求再上者─勝己的經歷。

  己的生命,就是天然的生命;我們天然生命受亞當墮落的影響,變成非常敗壞,因亞當墮落,人類有了罪性,此罪性就緊織在我們的天然生命裡─己。我們的己就是我們的『自我,』就是合成我們個人的人格的,換句話說,這就是我們的魂。罪性既如此的與己親密,所以在它們的工作─犯罪─中,好像是很難分彼此的。它們既如此的聯合,所以罪母一發動,己就贊成,就執行,人外面的罪就犯成了。

  然而,我們也不能把罪和己分得太清楚。在未信之人的身上,已好像是與罪聯合一起,大有難解難分之勢。本來是己主動而犯罪。因為罪的能力是這樣的大,所以罪影響己,轄管己,壓制己,叫它出主意去犯罪。己自己受了亞當墮落的波及,早已是腐敗不堪的,所以與罪氣味相投,益無些須的齟齬。雖然有時,良心有了細微的責備,然而,這不過是曇花泡影,一現就無的。因為罪和己是這樣的和合,所以在未重生的人身上,罪和己是很相混的。對於他們,罪就是『己』成肉身。對於他們,己就是墮落人生的諸惡;就是人類罪況中,罪惡的根、干與枝葉;它不只是罪的發源地,它簡直就是罪的原生命。他們的罪就是己,己就是罪。人蒙重生之後,在他基督人生活最初的層次裡,他尚有一種『罪』『己』難分的經歷。後來,他得著神的恩越大,十字架的工夫和聖靈的能力越顯在他的裡面時,罪與己就漸漸分析出來。在基督人生命中途的時候,神的兒女就能分別什麼是罪,什麼是己。已經得著羅馬六章十一節經歷的人,就常見得,罪雖勝過,已尚未勝。在生命很高深的信徒去看,勝罪好像是容易的,勝己是極乎其難。信徒一有完全勝己的經歷,就有使徒那樣的生命了。

  己的生命,就是魂的生命。己就是我們的人格,和人格所包括的一切。從己生出我們個人的意見、氣味、思想、愛慕、偏倚、好惡等等。己的生命,就是使自己活著的能力。我們應當記得,己就是我們的自己,它所好所惡的,它的生命,就是我們自己天然行善作工的能力。己是一個生命,因為它在未死己信徒的身上是活著的,在死己信徒的身上,是常欲活起來的。己的生命,就是以自己為中心的生命。

  信徒接受了十字架對付罪的方面之後,罪的身體就癱瘓如死,不能活動。然而己的生命,尚未受著注意,所以就仍然活著。此時這個己的生命,好像亞當未墮落的生命。不是屬靈,因為沒有生命樹果變化它;不是屬肉身,因為尚未犯罪;乃是屬於己,所以欲犯罪就犯罪,欲屬靈就屬靈。信徒此時的生命,與此是很相像的。不是屬靈,因為他的靈尚未自由,尚未得著神更高生命的生活。不是屬肉身,因為已經接受了十字架的成功,向罪算自己死了。他是屬己的、屬魂的、屬天然的、尚未變化的,若不謹慎,往下墜,就要沾染肉身的罪。若更進前支取十字架的成功,就完全屬靈。不過,信徒若停止在屬己的境界中,是多多跌下來,不時成為屬肉身的。

  此時,信徒是處在基督人生活最易受危險的一層。一方面應當防備下墜,一方面應當打算有實行的義行。其危險就是藉著己力行善。這不一定是明顯的,有時是很暗、很隱藏的,神有時須用許多年日,才能叫信徒知道他是屬己的,借己力行神旨!

  己所包容的是非常之大,我們的意志、刺激、愛情、智力,都是屬它的範圍。已就是我們的自我。我們生活的能力,就是己的生命。己就是魂,一種的機關。己的生命,就是魂的生命,一種主動這機關的能力。人尚屬己的時候,己的生命,就賜與他的各部分─意志、刺激、愛情、智力等等;以能力─它自己的能力─使它們行善、作工。它的意志,很有力量抵擋外來的試探;它的刺激,很有快樂的感覺,以為神的同在是極乎親近的;它的愛情對主,是極乎深摯的;它的智力,叫他想出許多聖經妙道,和許多為神作工的法子。但是,這些到底是己作的,不是神的靈命作的。並且在這時,神常常特別的施恩給信徒,叫他有許多奇妙的恩賜,要使他因見神有這樣的恩賜,就完全離棄自己去跟從神。然而,在經歷上,信徒所作的和神所打算的,是完全相反的。他不特不完全歸神,並且利用這些恩賜,以為己用;這些恩賜變作他的『己』的續命湯。神當用許多年日和工夫,才能叫他棄己完全歸祂。

  神使信徒深知己的可惡之後,他就願意把己交於死地。但死己的法子是怎樣呢?無他,十字架。十字架與己關係的聖經,我們應當讀兩段才能明白。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加二20。)

  『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路九23。)

  加拉太二章二十節所說的,是一次成功的。我們既知我們的己當死之後,我們就當專專一一的,用相信的心,承認『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我』字在原文作『以各』─自我─己。死己的法子,除了十字架以外,別的真是沒有的。『與基督』三字,也是我們所當注意的。己的釘死,並不是信徒個人單獨行為。信徒並不是孤孤單單藉著自己的能力,將自己釘在十字架上。己的釘死,乃是『與基督』聯合共同的。這不是說,我們幫助基督,將己釘在十字架上,乃是基督已經替我成就了這件事,我現在承認相信其為真而已。這裡是以基督為主體的,所以才說,『我與基督同釘十字架,』並不說,『基督與我同釘十字架。』不是因為我欲死己,所以基督來伴我;乃是基督死時將我們眾人的『以各』─自我─都帶到十字架上,都釘在那裡。所以我現在不是重新去釘,不過承認其為事實而已。『已經』二字,表明此事是個事實,並非一種理想。死己這種生命,是可能的、實在的、達得到的。從前的使徒『已經』得著了,他們的己『已經』實驗過了,所以我們也有得著這種生命的可能。不過我們應當記得:這是一個『同釘,』不是一個獨釘。我們離了主,就不能作什麼。靠著己力,欲釘死己,是永無之事,永作不到的。若非在主的死裡面和祂聯合,我們是永不會死的。基督獨一的在祂的死裡面,帶領著一切舊造的,無論是其中的任何一部,都到十字架上。我們若要在主的法子外,另立法子;在主的成功外,另外打算成功;不特是愚昧,且是費事。所以我們沒有別的,就是用充足的信心,來到主的面前,承認主所成功的,就是我們的;然後求聖靈將主十字架的工夫,作工於我們裡面,而表顯出來。

  我們就是到神的面前,斥責我們的己,奉獻一切給祂。將我們己的生命所包含的,藉著主的靈,將它交與死。我們應當對神說,『從今之後不再是我自己,不再是我自己的愛好、意見、趣味、成見,我將這一切都交於十字架上。我從今天起,單單照你的旨意而活;主阿,是你…不是我。』我們應當這樣的順服主,將我們所有的都交與死。但是,這並不是說,從今之後我們就把『己』除滅了。己是不能除滅的,也是不可除滅的。己是永遠存在的。這樣,為什麼緣故,又說把己釘在十字架上呢?在這裡我們應當知道一件要事,就是在我們面前的問題,是一個屬靈生命的問題,這種問題注重在靈性方面的經歷,過於文字上的通順─說得過去。有許多的事,放在文字裡好像是自相矛盾的,一點都不能通融;然而,在靈性生活上,卻是十分和合,沒有什麼艱難、齟齬的地方,在此亦然,按著文字去看,好像己已經死了,怎麼又不滅絕呢?殊不知這裡的死字,是靈性上的一種經歷程序。已死的意思,不是說,從此之後,就沒有己了;乃是說,此後己順服神,不再讓己所好惡的,站在上位,讓十字架釘死,停止它一切自私的行為和意思。不讓己的生命,再來利用己意,即己生命的生活死了,再沒有己的生命和生活,不過軀殼的己尚在。按『己』所包容的,有意志、刺激、智力等等,並不是說,我們相信我們的己,與基督同釘之後,就取消了我們的意志、刺激、智力等等。斷沒有人因信與主同釘,連叫他能成為人的幾個機關都除滅了。與主同死不過是說,不再讓己作主,不再順從它的意思、刺激、思想去行。不再有己的生命,乃是讓主的靈掌管己所包容的一切,叫它們服從裡面的神的生命。己若一刻不死,己就一刻不能服從聖靈,一離開十字架,己就依然故我;信徒無力、無法,可以自制,加拉太二章二十節對於這點,發出不少的亮光。『我(己)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我如今在肉身活著。』這裡所說的,豈不正明白?保羅在頭一句,明說他的己已釘十字架;然而,在第二句,他豈不是說,他的己還存在麼?所以釘己的意義,不是指著滅己而言,乃是指著停止己的行為,讓主作主而言,這是頂明白的。

  上面所說的是一次就完成了。我們是否只用一次信己與基督同釘,就已經夠了?一勞永逸能麼?這就引到我們第二節的聖經:『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路九23。)這節聖經,說出我們所應當作的三件事,究竟不是三件事,只是一件事,分作三段而已。頭一段就是捨己。捨的意思,就是厭棄、不顧、不理、不承認其要求。捨己的意思,就是不讓它作主。這步工夫,是專一的行為。就是專專一一的,相信『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要保守這一段的工夫,就當實行第二步的工夫:『天天』背十字架。意思就是:既經一次甘願將己交在十字架上,不讓它作主,就當天天繼續的捨己。捨己,是應當『天天』的,毫無間斷的。捨己這件事,絕不是可以一勞永逸的。主必要賜給我們以一個天天的十字架,叫我們天天背。己是非常儆醒的;利用己的撒但,也是不疲倦的。己在每時每刻,都尋找機會要復辟;如果稍有可尋之機,它必不輕輕放過。所以天天背十字架,是非常要緊的。信徒們的儆醒,就是在此。我們應當『天天』─時時刻刻─背起主所賜給我們的十字架,不間斷的承認主的十字架,就是我們的十字架,不為自己留地位,也不許它有地位。第三步就是跟從主,這就是積極的,以主為主,完全遵行主旨,致己無發展的機會和可能。這三步工夫,都是以主的十字架為中心,為根源,頭一步是消極的─捨己;第二步是消極中的積極─背十字架;第三步是積極的─跟從主。

  這兩處聖經的教訓,是不應當分開的。我們把它們合起來看,合起來遵行,就叫我們常有勝己的經歷。不過我們應當讓聖靈自己作工,將十字架所成就的工夫,成就在我們裡面。

  我們常常以為我們自己所有壞的、污穢的、罪惡的、屬乎撒但的,我都很甘願把它們一起都交給基督,與祂同釘在十字架上。己的不好,我們很願除。然而,我們常有一個毛病,我們以為我們己的好處,應當把它留下。我們的己,在神的面前,以神的眼光看,是敗壞不堪的,是深受亞當墮落影響的。據神看來,祂不能醫治我們己的生命,祂不能把它彌補一下,除了把它和基督一同釘在十字架上之外,並沒有別的法子。然而,我們世人,什麼都肯除去,自己的金錢和時間也是很肯犧牲的,惟有叫我們捨己,把它釘死,就覺得太難了。我們總是以為我們的己,不一定都是惡的,這是人的眼光所觀察的。自然人不一定都是有心留下他己之善的,不過他在無意中『不注意時,』留下其己之善者,而交其惡者於死地。殊不知己不是全死,就是全活。若己之善者,尚是活著,則己之惡者,難保其已死。所以在這裡,信徒有一個嚴肅的功課當學,就是願意將己之善者,及己之惡者,一概與基督同釘十字架。許多人的己,天然─生來如此,是很誠實的,有的是很忍耐的,有的是很有愛心的…這些人很不容易把他們的全己都交與死。他們不期然而然的,把他的誠實、忍耐、愛心留下來,而讓其他不對的地方與主同釘。這些信徒必須受神的教訓,使他們知道自己靠不住,然後才肯順服。這一點,我們能在彼得身上得著一個教訓。當他還沒有基督的死、復活、和聖靈充滿之前,他確實知道他自己愛主的心是不錯的,然而,到底他『願與主同死』的應許,有沒有履行?他的失敗,就是完全倚著他自己,以自己的長處為倚賴,他尚不自知哩;究竟己是很不容易知的,我們應當信神對我們的己的估價,而將己交在十字架上。

  我們若看神對世人的定評,就更知此事之實。神說,『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三10。)按著世人的看法,豈真沒有麼?照世人的眼光,義人真是不少咧!不過神之所以為無者,是以為他們的義都是按著自己作的。這個己是深受亞當天性栽培的。『鹹水裡也不能發出甜水來。』(雅三12。)所以他們都是有人所看是好的義,然而,『不知道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神的義了。』(羅十3。)所以自義的人,並非義人,也是應當沉淪的罪人。得著主耶穌的全我的人,才是義人。

  我們可以再看一個地方,講論我們己生命的好處應當死卻,以得佳果。那裡,它注重己的生命過於己的本身。

  『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約十二24。)這一句話,主也是指著信祂的人說的;所以祂用這一句話呼召人。『若有人服事我,就當跟從我。』(26。)主說了這句話之後,祂並不留我們在黑暗裡面,祂就連接講解說,『愛惜自己生命(原文,屬魂的)』的,就失喪生命;(在永世裡,沒有果子─子粒;)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原文,屬魂的)的,就要保守(不至無果)生命到永生(原文,屬靈生命)。』這裡的教訓就是應當死己的生命。

  生命是頂寶貝的,什麼都可失去,惟獨生命不可。然而,這裡是一個呼召,要我們失去生命。己的生命,是我們天賦的、是合法的,不是錯的;然而,主在這裡,要我們讓它死。

  這生命是什麼呢?就是一種天然的生命,就是我們與禽獸所共有,能活動的生命。我們的智力、愛情、刺激,都受這個生命的支配。它就是主動我們全身機關的生命。這個生命主動我們全身的各部。雖然使用智力、愛情、刺激,是不錯的,但是這個主動生命,是生來而有的生命,並非屬靈的生命。若不是屬靈的生命,作信徒全身各機關的生活和主動能力,信徒就要『失喪生命,』永遠損失果子。

  這個自己的生命,是很美麗雅觀的。我們的主用麥子來作比方。麥子的外殼,是很好看的,它的色是金黃,雖然它是美麗,但是如果就是如此,它是無用的。它應當離開(或一同與)它的伴侶,落在地裡─黑暗、隱藏、辛苦的地方,而死在那裡。它死,它就要失去它的美麗,和它的一切,它不能再像從前擺在人前,給人讚美。

  如果我們真是願意死,真是死,我們就要失去許多人的讚賞,我們天然的美麗就要毀壞。本來我們有智力,可以想出許多新穎道理和論說;己死了,就當等主指示,等主引導,不敢以智力為主。本來我們有愛情,可以施愛多人,自動的愛主;己死了,就當讓主的愛,從我們裡面愛出來,就當讓聖靈把主愛澆灌在我們心中,不敢讓天然的愛情鼓動我們。本來我們有刺激性,可以自由喜怒哀樂,可以有一種在感覺上的與主相交,而有祂的喜樂;己死了,就當讓主管理我們的刺激,主憂亦憂,主樂亦樂,就當讓主自由,雖然有時在感覺上都不覺得主如何,仍是照樣忠心,不改常度,不敢因刺激而更變。本來我們所看作有益的,現在因基督都看作有損。(腓三7。)當我們向罪與主同死,我們是放棄那些不合法的事;當我們向己與主同釘,我們是放棄那些合法的事。這一步真是難的。這門小,這路窄,尋著的人並不多!

  這個死是什麼死呢?就是十字架的死;這是主自己說的。(約十二33。)所以我們沒有別的,就是甘甘願願的,落在地裡死了;樂意的與主同死,在祂十字架上,與祂交通。天天保守這個恨惡自己生命的態度,好叫我們『保守生命到永生』─結果存至永世,生長許多子粒。這不是一時一日的事,若是這樣,就尚是易事;但是我們的主的話是:『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約十二25。)在世幾時,恨惡己命也要幾時。繼續不斷,才能叫躍躍欲試的己,無所施其技阿。

  我們切不可輕看這個『死』字。作了一粒麥子是不夠的,因為單作一個重生的兒女(太十三38)不過是初生的嬰孩,不能為神作什麼。落在地裡也是不夠的,因為雖然甘願受苦、隱藏,究竟不死,尚是一粒,終不能增加,死是最終最要的一步。死是開生命之門,死是結果的獨一條件,死是不可少的。然而,真死的人,究有幾個呢?死是停止了活動。死是人生的終局。死了,就己的生命,再無活動之日了。這死並不是勉勉強強的,因為主說,這生命是應當『恨惡』的。恨惡是一種態度─長久的態度。所以,我們必須甘甘願願的將這生命交與死,明明白白的知道這生命的缺欠,而恨惡它。

  這樣的生命死了之後,到底有什麼結果呢?許多子粒。主所以不能用我們─所有的原因─就是因為我們作工倚靠我們的智力、愛情等等。這個魂的生命是下等的,非上乘的,故難結果。雖然裡面有許多的長處,然而,惟有『從靈生的,就是靈。』(約三6。)己的生命,和它的一切,是無濟於事的。如果我們真將自己,並自己的生命,就是我所能的,和所是的,都完全交與主的十字架,我們就要看見神如何用我們。我們若是空虛,神的活水就能無所阻擋的,從我們裡面流出來。這樣的結果,與平常是有分別的,因為所結的果子是『許多。』我們的結果,全視乎我們的『死。』

  所以信徒們,我們的己從前如何充滿我們,現在也應當讓基督如何充滿我們;不然,我們就尚未得著完全的救恩。我們得救與我們得救的樞紐,就是在於被救離己。屬己的信徒墜入罪惡是很容易的,所以欲完全向罪死,就也當向己死。基督不只是作救我們脫離罪的主,祂也是作救我們脫己的救主。死己是我們得著屬靈生活的獨一門徑;然而,除神之外,卻沒有人能叫我們的己死;但是我們若不願意,就也不能成功。己的工作,有時是極其隱藏的,用一種屬靈的帕子蓋過,信徒自己初都不知,所以神就多多藉著外來的環境,打通這重帕子,使信徒自知;人所最難的,就是自知。自己究竟不識自己,所以必須等到神的手試煉之後,才知己的可惡。如果在經歷上,沒有死己,就我們在靈命上並沒有一點的真進步。如果你我肯從今天起,讓主的聖靈將死亡的工夫作在我們裡面,也從我們裡面作出來,就我們的生活必定有迅速的進步。

  弟兄們!我們當同心同說,『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你(天父)的意思行』罷!(太二六39。)

  這篇是說靈命的問題,請讀者不要以為是一種理論,應當把自己的靈歷來相校對,好叫我們明白所說的。我們都是在基督裡作嬰孩的,求主一步一步的引導我們,我們尚沒有死己的經歷,不如說無更好,切勿以屬己的生活當作屬靈的生活。願神祝福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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