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篇 得勝有餘(賓路易) 書名:靈修指微

 

『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羅八37。)

  各各他的意義,不單是說基督在十字架上擔當我們的罪,也是說基督率領罪人到祂的十字架上。神並不修補人的舊生命,神是命你算此舊生命已釘在十字架上,而後由神那裡取來一新生命。當你承認及此的時候,你將知道一切屬新生命的特性。舊亞當的生命,固有其特性;而新亞當(基督)的生命,亦有其特性。一再傳揚十字架的信息,是一緊要的事業;因真理的能力,最先能使我們留意,至終則堅把我們握住,而運行其一切能力於凡相信的人。

  基督在各各他的十字架上為代表人,不獨率領罪人而已,而且借其在十字架的死,已完全戰勝撒但;(西二15;)因此基督徒不必畏懼撒但。凡是知道各各他之得勝的,撒但就是他完全失敗的仇敵。驚惶曾使吾人受苦;各各他的工成了,死的驚惶(來二14~15)及懼怕掌死權的,都化為烏有了。

  基督負罪在木頭上,你藉著祂的寶血,罪欲得以脫除;所以撒但的惡靈,必不能介紹罪惡與你,亦不能將罪惡向你擲來。神自身除你罪惡,說,『我…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來八12,)此即脫離罪罰的救恩。現在有一要事,是我們必須理會的,就是當神除罪之時,仍除你所願棄絕的罪,你所不願棄絕的罪,神不能除去。當你自知罪已蒙神除去時,你方真為神所生,而有新生命的賜與。借十字架而得勝的生命有三方面,是我們所必須洞悉的:

  壹 勝過罪惡

  罪人既借基督的死而得救,有打破罪惡而不再與它聯屬的權利,他可借得勝耶穌的名說,『罪無權力束縛我了。』若你立在羅馬六章六節之上,你就可以說,『煙癖無權力於我了,我借為我死者(主耶穌)的名,完全拒絕它,不再受它的束縛。』若你是一已被救贖的魂,你必有如此的發言權。因基督在十字架上,已為你成全大工。你要把一切恩典握住,並切實支用它。(羅六13。)然此罪惡的戰勝,不是你自己的榮耀,也不是由你自己的旨意或權力而來,乃是賴基督在十字架上完全的功勞阿。祂為你得罪惡的赦免,所以為你戰勝一切罪惡與死亡!試一思此寂寞的十字架,並一看此十字架上的羔羊,如慕迪說,『神用一受宰的羔羊,勝過陰府的惡獅;』此語就在此成了事實。基督的教會阿!你何不倚靠耶穌基督全能的名,而抗拒罪惡與撒但的束縛呢?教會應奉基督的名,宣告凡撒但的作為皆可被除滅,(約壹三8,)因基督顯現,乃為除滅魔鬼的作為。

  我們須時時持定各各他得勝的事實,看撒但不過一失敗塗地的仇敵耳。基督已在各各他打過勝仗,所以當你站在羅馬六章上的時候,算你的舊生命已被釘上,而你的靈乃與基督的靈聯合為一─『聯合…與主成為一靈;』(林前六17;)如此,你就不至單獨與此可畏的靈敵爭戰。你的靈聯合於主,成為一靈。基督乃得勝之王,而你乃與得勝的王合成一靈了。神不賜你自己有得勝,神乃在你與得勝者有靈的聯合裡,而賜你以得勝。約壹四章四節說,『因為那在你們裡面的,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若我們與得勝者聯合,與優勝者聯合,合為一靈,豈尚畏懼戰慄在仇敵之前麼?但你若不到各各他而知舊亞當生命已與基督同釘之事實的地步,則你將難知此聯合的意義。因此舊生命若尚存在,必易生出戰爭;此戰爭不特無效力,且給仇敵以地位與權力。是以舊亞當的生命,必須算它已釘十字架,因它是屬撒但的原料。若此舊生命不時時視之若死,則是供撒但以原料,使之發其火箭。撒但有全權管服一切『舊造』之物。當他知在你舊生命有一部分未被釘死之時,則他將以一切火箭向此部分擊射而來。而此火箭之端,有地獄之火!(雅三6。)當此火箭射入你心時,將燃燒生焰,使你焚著。故無論何時,你若見一基督徒發火,即知此乃舊生命被地獄之火所焚呢。神的子民哪!你曾點起火麼?你所不當說的,你曾說了麼?你曾有不仁的行為麼?曾被撒但點起地獄的火麼?這不是得勝的戰爭,乃是時時失敗的戰爭阿!至此,你知羅馬六章的緊要麼?假使你不立在羅馬六章上,而出與撒但戰,就不知他要怎樣譏笑你?他要說,『希奇!屬我的物,為什麼在那裡?那裡有很多屬我的東西呢。』你自己不能束縛此壯士,因有屬於壯士之物在你裡面,並繞你旁;所以你必須立在各各他,時時刻刻看這舊生命若死,然後從地獄而來的火,方不向著你,而燃起『天然之輪』─這天然之輪,固已有蛇毒中入,即曾在伊甸園勝人(亞當)的毒。

  若願意勝此陰府惡獅的爭戰,必有羔羊(獅與羊)的靈,即主耶穌的靈。當火箭來時,遇見羔羊的靈在你心裡,縱使眾人惡待你,愚弄你,但必無火焰焚你,你亦不發出人所謂的『義怒。』所以當有各各他的救恩,及羔羊的靈。

  貳 苦中得勝

  此方面的得勝生命,可在羅馬八章三十五至三十九節中尋著。保羅說,『人看我們如將宰的羊─然而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得勝有餘,是當你為基督的緣故,被人惡待,似只堪宰殺的羔羊,同基督一樣。『為你的緣故…被殺。』羊之只堪宰殺,並不是榮耀,在此並無面子,亦無驕傲立足之地。基督在各各他的死,亦無『面子』之可言。當主被解赴審時,首冠棘冕,血流滿面,在夜間奔走二十餘里的長途,送此解彼,見辱於人前,『無美貌使我們羨慕祂。』(賽五三2。)被人明明的羞辱。這死豈是榮耀的呢?

  神的子民所最難堪的,就是傷臉面。但他們在神前見辱,卻漠然若不甚緊要的;而在人前受辱,則關心的很。每遇一事足使之下降的,就面紅耳赤了。然當信徒深知他是與基督同受苦時,則凡此者將一概死卻。經上並非說你的見殺,是為你自己的緣故,是說『為基督的緣故;』不是說你受鞭打,因你自己的過犯,乃是因你為善的緣故。若你為善而受打,並且忍受之,這是恩典;若你因自己的過犯而被打,雖能忍受,有什麼可誇的呢?此即與基督同受苦難的戰勝,也是成為得勝者了。你若作惡受苦,你必不可說是為與基督同受苦難;『為你(主)的緣故…被殺,…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這是羔羊的靈的得勝,因耶穌的緣故而受難,也就是勝過世界。

  參 勝過撒但

  欲戰勝撒但,你須另有別法。凡與基督聯合的人,他的靈應是忍耐並仁愛,且以此靈受憂痛,並一切無理由的苦難。如此的態度,乃施於加我以患難的人類。對於魔鬼的態度,即不是如此。你對於魔鬼,不當馴良如羔羊。對於世人宜如羔羊,所以當忍耐仁愛,從彰顯基督馴良羔羊的靈而得勝有餘;但對於抵禦魔鬼,則宜如彼前五章八至九節,並雅各四章七節所說的。

  上面所說的得勝生命,有三方面的得勝:(一)對罪惡方面,是『對罪惡真死。』(羅六。)(二)對世人方面,雖世人殺害你,而你則反『得勝有餘。』(三)對魔鬼方面,則借主耶穌基督的名而『抵擋魔鬼。』(弗六。)對於抵擋仇敵,我要說得清楚:耶穌在世,乃如羔羊以對人,似猛獅以抗魔鬼。祂割斷有權的、執政的,明明羞辱他。但在人所視為失敗的,在神卻視為得勝;在人前視為羞辱的,在神前卻視為榮耀。基督之對撒但及其全軍,乃如一壯獅─猶大支派的獅子。在以弗所六章,吾人見少許屬靈的戰爭,即用此生命以抵擋黑暗的權勢。於此我們見兵士及為兵的精神─當『剛強。』在人方面,基督乃『由軟弱而被釘。』但祂實是『剛強』的,過於那『壯士。』祂的名即『剛強者。』『有比他更壯的將至,』所以基督的名,乃『比他更壯』呢。主比那壯士更壯,所以信徒在基督裡面對撒但,他所受的消息,乃『當剛強。』你從此不可再說軟弱;對於你的性情,你的自己,或者可說軟弱,但你必當在主裡面剛強。

  魔鬼的詭計中有一計,即使神的子民因十字架的軟弱而接受軟弱。(林後十三3,4。)這是人對人的態度,但靈界上的口號,乃是『當剛強。』對於世界,保羅就說,『我將誇我的軟弱。』但對於仇敵,他就說,『當剛強,』『此後當剛強;』不是說『試為剛強,』乃是說『當剛強。』當神說『當』的時候,祂就賜能力,使你能『當。』如祂說,『當有光,』就有光。所以無論何時,神對你說,當如此如此,你須答應祂說,『阿們。我是如此如此。』所以神所發的言語,你要支用;你若支用,就必成為經歷。神說,『當剛強,』因神能使你剛強,所以神如此說。『容軟弱的說我乃剛強。』你為何當言呢?因在靈界中的言語有創造的能力。基督說,『我所說的我將有之。』在靈界上口無虛言。所說的是什麼,所成的也是什麼。所以你必須謹慎你的言語。若你的言語,一如血氣的人屬於此世的言語,則所說的將無效力。若你行於屬靈的範圍內,你必留心觀察,不使你所信的與你所說的相反。

  若你說,神對我說,我當強健,所以我借祂的力我乃剛強,則剛強立至。靈界的律,魔鬼知之。他向你耳語說,『阿,今日你不大好!』你卻答應他說,『我實在是不好。』但神說『當剛強,』所以你當說,我信,藉著神我是『剛強』的。撒但若耳語說,『你乃漸次失敗的;』你若答應他說,『是,我自信我將失敗,』你就將覺你自己確實是失敗,此是靈界的律。可惜我們能領悟在這界內言語的權力的尚少!『軟弱的當說,我乃強健。』

  『當剛強,』在乎你自己麼 ?不是的,『乃在乎主。』如此的地位,非在主之外,乃在『主裡面。』你須謹慎,切勿站在別的地方,要保守你的信心在:『我乃在主裡面,』一如主在我裡面的事情一樣。我非單獨接物處事的─就我自己而論,固是軟弱,但基督是剛強。我雖無力,祂有大能。在基督裡我是強壯,我有其力量與權能,我站在主裡。神的子民,因為不記得一己的地位乃在基督裡面,及其生命與基督同存在神那裡,所以甚為軟弱,若置之戰爭劇烈之處,則將逃跑以去。你難對他說,你在祈禱中所當戰勝的,因他們驚駭的很呢。神有此軟弱的教會,以與罪及撒但並世界戰爭,豈不是可懼的麼?這不是別的緣故,乃因他們未熟習十字架內部的信息。我們可用『祂的大能』一語,敵陰府的惡獅。神說『當剛強,』並站在祂剛強的能力中,一切畏懼自都消滅。此『大能』二字,與保羅在以弗所一章二十節所用的相同:『就是照祂在基督身上,所運行的大能大力。』他日主再來的時候,我們將被召集同歸於主。

  (附)得勝生命的根基

  羅馬第六章,不是真理的一方面,乃是真理的根基。所有真理,均自此而出,這是根本的真理。你若願意得著,你必須完全立在此章的地位。此非獨是各各他的中心,亦是復活的中心。各各他的意義,就是說信徒與基督同死,以致信徒生活與動作在復活生命的靈界內。『基督既由死復活,就不再死,死也無權管祂。』(羅六9,另譯。)因祂死是向罪死,祂活,是向神而活。所以照樣,當算你們是在十字架的復活方面,死是無權力的。你不可常住在死的消極方面,但當住在與基督同活的積極方面。對死,你必承認它為一已成的事實,時時立在這地位。『基督復活,必不再死。』祂是活著,你現在是與祂在十字架生活方面的生命聯合。

  你當算你自己已向萬物死,並信你是在十字架的生活方面,是在基督裡;你當記憶你是『向神活。』若你一再求神使你向某點死,於是數次,那你必不能得一個積極生命的能力。今可在羅馬六章中得此積極生命的能力,即『算你自己…向神活。』當你向神活時,你就要在靈界內與靈敵爭戰。宜立在羅馬六章之上,直趨入得勝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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