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 神聖出生的美德 二28~五21
二 實行神聖的愛 三10下~五3
1 藉著神聖的生命(作神聖的種子)和神聖的靈 三10下~24
3:10下 凡不行義的,就不是出於神;不2愛他弟兄的也是如此。
【注2】 義是神行動的性質,愛是神素質的性質。神的所是就是愛,神的所作乃是義。愛是裡面的,義是外面的。因此,愛比義更有力的顯明我們是神的兒女。所以從本節至24節,使徒在神兒女生活的顯明上,從義說到愛,作住在主裡面之生活進一步的條件。
3:11 我們應當1彼此相愛,這就是你們2從起初所聽見的3信息;
【注1】 這是住在主裡面之生活更高的條件。
【注2】 用在相對的意義上。(見一1注2二段。)
【注3】 見二7注2。
3:12 不要像該隱,1他是出於那2惡者,又殺了他的兄弟。為什麼殺了他?因為自己的行為是惡的,兄弟的行為是義的。
【注1】 他是出於那惡者,相當於他是魔鬼的兒女;他的兄弟亞伯是出於神的,是神的兒女。(10。)
【注2】 見五19注4。
3:13 弟兄們,1世人若恨你們,不要以為希奇。
【注1】 世上的人像該隱一樣,是魔鬼的兒女,(10,)是撒但宇宙系統(世界─約十二31)的組成分子。世上的人都臥在那惡者魔鬼裡面,(五19,)他們恨信徒(神的兒女),乃是自然的,我們用不著希奇。
3:14 我們因為愛弟兄,就曉得是已經出1死入生了。2不愛弟兄的,仍住在死中。
【注1】 死是出於魔鬼(神的仇敵撒但)的,由帶來死的善惡知識樹所表徵;生命是出於神(生命的源頭)的,由發出生命的生命樹所表徵。(創二9,16~17。)死與生命不僅分別出於撒但和神這兩個源頭,也是兩種素質、兩種元素、兩個範圍。出死入生就是從死的源頭、素質、元素和範圍出來,進入生命的源頭、素質、元素和範圍。這是在我們重生時發生在我們身上的。我們曉得這件事,對此有裡面的知覺,乃是因為我們愛弟兄。對弟兄的愛(神的愛)是這件事有力的證明。相信主是我們出死入生的路,愛弟兄是我們已經出死入生的證明。信是接受永遠的生命,愛是憑著永遠的生命而活,並將這生命彰顯出來。
【注2】 不愛弟兄就證明沒有憑著神聖之愛的素質和元素而活,並沒有留在其範圍中;乃是活在撒但死的素質和元素裡,並住在其範圍中。
3:15 凡1恨他弟兄的,就是2殺人的;你們曉得凡殺人的,沒有永遠的生命住在他裡面。
【注1】 對神聖的屬性,恨與愛相對,死與生命相對,黑暗與光相對,謊言(虛假)與真理相對。這些與神聖美德相對的,都是出於那惡者魔鬼。
【注2】 這裡的殺人,不是指真正的殺人,乃是指在屬靈的道德上,恨人就等於殺人。沒有一個像該隱那樣真正殺人,(12,)未得救的人,有永遠的生命住在他裡面。你們既曉得這事,你們這已經出死入生,且有永遠生命住在裡面的,就不該恨你們在主裡的弟兄,像未得救的殺人者所行的一樣。這段是論到住在主裡面的生活。有了永遠的生命,卻沒有住在主裡面,也不讓那位是永遠生命的主在他裡面居住、作工的信徒,可能恨弟兄,並偶爾犯其他的罪。但這不該是習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