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 王的被棄 十二1~二七66
四 被棄絕的途徑 十六13~二三39
2 到猶太境後 十九1~二十16
第 十九 章
19:1 耶穌說完了這些話,就離開加利利,來到猶太境內,約但河外。
a 醫治跟隨的群眾 十九2
19:2 有好多群眾跟著祂,祂就在那裡治好了他們。
b 基要派的再試誘 十九3~12
19:3 有法利賽人到耶穌跟前來,1試誘祂,說,人因任何緣故,都可以2休妻嗎?
【注1】 宗教徒不放過主,一再的來試誘祂。然而,他們的試誘,總是給主機會,揭示祂自己和神的經綸。
【注2】 休,直譯,釋放。後文同。
19:4 祂就回答說,難道你們沒有念過,1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
【注1】 從這裡到6節末了,主的話不僅承認神創造人,並且證實神命定人的婚姻;就是一男一女聯合、結合在一起,成為一體,人不可分開。
19:5 並且說,「為這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聯合,二人成為1一體」嗎?
【注1】 直譯,一個肉身。
19:6 這樣,他們不再是兩個,乃是一個肉身了。所以神所配耦的,人不可分開。
19:7 法利賽人對祂說,這樣,摩西為什麼1吩咐給妻子休書,並休她呢?
【注1】 這條誡命不是基本的律法,乃是律法的補添,是摩西傳的,不是按著神起初的命定,乃是因著人的心硬暫時給的。
19:8 祂對他們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才准你們休妻,但從1起初並不是這樣。
【注1】 關於休妻,摩西的誡命偏離了神原初的命定;但屬天的王基督,為著諸天的國,將人的婚姻恢復到起初。這指明諸天的國,與神起初的命定一致,不許人離婚。
19:9 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因1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2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
【注1】 直譯,賣淫。比姦淫更壞。這裡主的話明確指出,除了淫亂,沒有別的能斷開婚姻的關係。(當然,死亡自然就斷開這關係。)因此,除了淫亂,沒有離婚的理由。
【注2】 有些權威古卷無本句到本節末了的話。
19:10 門徒對祂說,人和妻子的事既是1這樣,倒不如不結婚。
【注1】 現在門徒領會,按著神的命定,婚姻是最嚴緊的約束。人一旦結婚,就完全受了約束,除了配偶犯淫亂或死亡外,無法得著釋放。門徒有了這樣的領會,就認為不結婚更好;但這是由不得他們的。
19:11 祂就對他們說,這話1不是眾人都能2接受的,惟獨賜給誰,誰才能接受。
【注1】 不是眾人,惟獨得著這恩賜的人,才能不結婚。沒有神的恩賜而想獨身,會遇見試誘。
【注2】 直譯,容納。
19:12 因為有的閹人從母腹生來就是這樣,也有的閹人是被人閹的,並有的閹人是為1諸天之國的緣故2自閹的。那能接受的,就讓他接受。
【注1】 宗教徒在這裡的試誘,給主機會進一步啟示關於諸天之國的事。十八章啟示,我們必須怎樣對待弟兄,才能進諸天的國;本章啟示,婚姻生活(3~12)以及我們對錢財的態度,(16~30,)都與諸天的國有關。婚姻生活涉及情慾,我們對錢財的態度涉及貪婪。諸天的國排除我們每一絲的情慾和貪婪。
【注2】 這些是得著神的恩賜,為諸天的國不結婚的人。保羅就是這樣的人。(林前七7~8,九5。)
c 給小孩子的按手 十九13~15
19:13 那時,有人帶著小孩子到耶穌那裡,要祂為他們按手禱告,門徒就責備那些人。
19:14 耶穌卻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諸天之國正是1這等人的。
【注1】 這裡主再次強調,我們要有分於諸天的國,必須像小孩子。
19:15 祂給他們按了手,就從那裡往前去。
d 財主進國度的路 十九16~26
19:16 看哪,有一個人到耶穌跟前來,說,夫子,我該作什麼善事,才可以1得永遠的生命?
【注1】 馬太福音所說得永遠的生命,不同於約翰福音所說得永遠的生命。馬太是論到國度,約翰是論到生命。約翰所說得永遠的生命,是指人因神非受造的生命而得救,使人能憑這生命活著,從今時直到永遠;馬太所說得永遠的生命,是指在今世憑著神永遠的生命,有分於諸天之國的實際,並在來世有分於諸天之國的實現,得以更豐滿的享受神永遠的生命。
19:17 耶穌對他說,你為什麼以善問我?只有1一位是2善的。你若要3進入生命,就要4遵守誡命。
【注1】 這一位是神,只有神是善的。這不僅指明那發問的青年人不是善的,也指明主耶穌是神,祂是善的。祂若不是神,祂也不會是善的。
【注2】 直譯,那善的。
【注3】 這裡進入生命,意即進諸天的國。(23。)諸天的國乃是神永遠生命的範圍。因此,我們進諸天的國,就是進入神的生命,與得救不同。得救是神的生命進入我們裡面,作我們的生命;進諸天的國是我們進入神的生命,享受神生命的豐富。得救是我們蒙救贖,並由聖靈重生,得著神的生命;進諸天的國是我們憑神的生命生活行動。一個是生的問題,一個是活的問題。見16注1。
【注4】 這不是得救的條件,乃與進諸天的國有關。照著諸天之國的憲法,我們要進入諸天的國,不僅需要達到舊律法的標準,還需要達到王所補充新律法(五17~48)的標準。得救只需要信心,進諸天的國卻需要超凡的義,這義是遵行舊律法和屬天君王所補充的新律法,所產生的結果。
19:18 他對耶穌說,那些誡命?耶穌說,「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
19:19 當1孝敬父母,又當愛鄰舍如同自己。」
【注1】 直譯,尊敬。
19:20 那青年人對祂說,這一切我都遵守了,還缺少什麼?
19:21 耶穌對他說,你若想要1完全,就要去變賣你的家業,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諸天之上,你還要來2跟從我。
【注1】 即使那青年人遵行了舊律法的誡命,如他所自以為的,他還是不完全,沒有達到補充之新律法所要求的標準;因他不肯照國度憲法的要求,變賣他所有的,將財寶積蓄在天上。(六19~21。)
【注2】 跟從主就是愛主勝於一切。(十37~38。)這是進諸天之國最高的要求。
19:22 那青年人聽見這話,就1憂憂鬱郁的走了,因為他有很多產業。
【注1】 愛物質的產業過於愛主,叫人憂鬱;但那些愛基督勝於一切的人,家業喪失仍然喜樂。(來十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