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 領受啟示 十九1~三四35
六 律法的各項條例 二一7~二三19
22:18 1行2邪術的女人,不可容她存活。
【注1】 18、20節和二三13的典章,提供第一、二條誡命(二十2~6)的細節。
【注2】 行邪術與接觸鬼魔有關。
22:19 凡與獸淫合的,必要被處死。
22:20 獻祭給別神,不單單獻祭給耶和華的,那人必要被滅絕。
22:21 不可虧負1寄居的,也不可欺壓他,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
【注1】 關於寄居的、寡婦、孤兒和窮人(21~27,二三9)的典章,表明神是顧到墮落之人的神;墮落的人在神的祝福上成了外人,成了沒有基督作丈夫的寡婦、沒有神作父親的孤兒、以及被剝奪了神豐富的窮人。(參弗二12,19,太十一5與注6。)
22:22 不可苦待寡婦和孤兒;
22:23 若是苦待他們一點,他們向我一哀求,我總要聽他們的哀聲,
22:24 並要發烈怒,用刀殺你們,使你們的妻子為寡婦,兒女為孤兒。
22:25 我民中有貧窮人與你同住,你若借銀錢給他,不可如放債的向他取利息。
22:26 你即使拿鄰舍的衣服作抵押,也要在日落以前歸還他,
22:27 因為這是他惟一的遮蓋之物,是他蓋身的衣服;若是沒有,他拿什麼睡覺呢?他哀求我,我就應允,因為我是有恩惠的。
22:28 不可辱罵1神,也不可2譭謗你百姓的官長。
【注1】 服從神和神的權柄,表明治服人裡面撒但背叛的性情。
【注2】 或,咒詛。
22:29 你要把你莊稼中豐收的穀物,和酒搾中1滴出來的酒,拿來獻上,不可遲延。你要將2頭生的兒子歸給我。
【注1】 莊稼中豐收的穀物表徵對基督豐富經歷的出產、收成,是藉著在作為美地的基督身上勞苦而生長基督所獲得的;(見申八7注1;)酒搾中滴出來的酒,和搾油之處滿溢的油,(見太二六36注1,)表徵我們藉著十字架的受苦經歷基督而有的滿溢,產生酒使神和人同得喜樂,也產生油使神喜悅。(參林後四7~12,腓二17,提後四6。)這些都當獻給神,使祂得著享受,不可遲延。
【注2】 凡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30)都要歸給神(分別歸神並且成為聖別歸給神),因為頭生的已經被逾越節的羊羔贖了、買了,乃是屬於神的。(十二12~13,十三2與注,參林前六19。)
22:30 你牛羊頭生的,也要這樣;七天當跟著母,1第八天要歸給我。
【注1】 第八天是新一周的第一天;所以在第八天,表徵在復活裡。(太二八1。)
22:31 你要作1聖別歸我的人。因此,田間被野獸撕裂牲畜的肉,你們不可2吃,要丟給狗吃。
【注1】 從整本聖經看,特別是從新約看,作聖別歸神的人,指明神的選民該被基督浸透,以基督作他們在神面前的聖別。(林前一30,羅六19與注2。)
【注2】 被野獸撕裂牲畜的肉,表徵帶有死亡性質的東西;狗表徵不潔的人。(太七6與注2,腓三2與注2。)這典章表徵我們只該吃基督作我們生命的供應,而不該吃任何死亡的東西。參創八7注1,利十一31注1。